6月18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环保新政,四大行动宣战柴油货车污染。到2020年年底前,青岛市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清洁运输,大宗货物运输转铁路或水路

  清洁运输,大宗货物运输转铁路或水路

  根据《青岛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青岛市环保部门提出四大重点任务。

  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或管道运输。

  2020年采暖季前,青岛港前湾港区的矿石和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矿石和焦炭等大宗货物清洁能源汽车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占比达到35%以上。

  到2020年,重点行业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2020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除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用于应急保障外,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全部为新能源汽车。

  清洁柴油车,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构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7月1日前,建立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重型柴油车监管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入青车流量、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大力开展排放监督抽测,每年秋冬季期间入户检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的柴油车数量,自2019年起不低于当地注册柴油车数量的80%。

  2019年年底前,完善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2020年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2019年年底前,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联网的、稳定达标排放的柴油货车,可在定期排放检验时免于上线检测。

  严打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

  《方案》规定,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已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开展燃油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企业,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从源头保障油品质量。强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船舶使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管,提高抽检率,打击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2019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加快推进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清洁柴油机,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

  《方案》提出,2019年年底前,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强秋冬季期间对进入区域内作业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强化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严格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提高船用燃料油硫含量控制要求,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2019年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

  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排放检验制度。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20年年底前,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