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夏季道路交通秩序,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建立查处酒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天不定时、不定地点的在辖区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隔夜酒等治理常抓不懈。6月4日,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共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164起,其中酒驾7起、醉驾3起、超载28起、超员11起。

  当前因季节转变,气温急剧升高,群众聚会时饮用啤酒居多,部分人觉得啤酒度数低,喝得不多,不影响驾驶车辆,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尤为突出,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方位营造打击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大队通过紧抓早间、午间、傍晚、夜间、凌晨等五个时间段的错时整治,针对辖区重点区域和重点道路,提高检查密度,尤其在城乡结合部,以进出城主要路口为依托,加大对进出城车辆的检查,扩大检查范围,全力消除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安全隐患。在进行宣传“五进”活动时,大队民警通过宣讲典型案例、法律条文等方式,大力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积极营造“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良好氛围。

  2019年6月4号20时左右,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满庄中队民警崔传鑫带领辅警张新宇、徐延鹏、孙丰杰,在满庄北留大街进行酒醉驾专项治理,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内,连续查获3起酒后驾车和1起醉酒驾驶。在2019年6月4日20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鲁J4***0的轻型普通货车,行驶到北留大街临时检查卡口处,执勤交警对驾驶人周某某进行检查,经呼气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在对其进行处罚时,周某某说:“我就喝了一杯白的,很清醒,一点没醉,而且饭店离家很近,想着应该没事的,不应该存有这种侥幸心理啊。”

  21时16分驾驶员吕某某驾驶号牌为鲁J2***F的小型汽车,在途经检查卡口时被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检测该驾驶员吕某某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询问,吕某某说:“下夜班的时候渴了,喝了两杯啤酒解解暑,没想到还成了酒后驾驶,得不偿失。”

  21时25分驾驶员郭某某驾驶号牌为鲁J2***H的小型汽车,在北留大街被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询问,郭某某当晚喝了一杯多白酒。

  21时40分驾驶员侯某某驾驶号牌为鲁J7***2的小型汽车,在北留大街被交警现场查获,经呼气检测该驾驶员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经询问,侯某某当晚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三瓶啤酒啤酒,后悔没听从朋友劝说找个代驾。

  泰安交警岱岳区大队温馨提示:酒驾是最令人痛恨的危险驾驶之一,因为酒驾出事故而导致死亡的事例不在少数,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大队对酒驾醉驾的专项整治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提醒广大的司机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喝了酒继续开车或者骑车,这不仅是对自己、对家人的不负责任,还是对他人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泽文 通讯员 玄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