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驰所收到的返还涉案车辆凭证。刘俊驰所收到的返还涉案车辆凭证。

  6月3日、4日,济南市一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拖挂车被交警暂扣以后又被法院保全查封产生9600元停车费的事情火了,引发网友不断热议,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此事,甚至还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避免类似事情发生的措施。

  6月5日下午,济南某物流公司老板刘俊驰(化名)致电生活日报记者反馈了天价停车费的最近进展,他称相关部门已经联系他协商处理停车费事宜。据了解,涉事拖挂车在保全期间的停车费有望降费,而交通肇事救援中心也将给车主“明白纸”。

  天价停车费报道引热议

  由于存在行政强制和司法强制两种行为,事故车辆停放在交通肇事救援中心就有了两种不同的“待遇”,一个是行政部门的“免单”礼包,另外一种则需要当事人自掏腰包。而这就是刘俊驰拿着着车辆解封的民事裁定书和返还涉案车辆的凭证提车,却被要求缴纳车辆查封期间所产生的9600元停车费事情的核心。

  报道刊发以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车主认为天价停车费不应该由车主承担。“营运车辆停运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要缴纳天价停车费,还有天理吗?”网友“聚仙酒行”认为,天价停车费背后涉及多方面的利益,里面的关系很复杂。

  “各地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停车场和交警是一家人。”有网友质疑交通肇事救援中心与交警部门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称谁查扣了车辆就应该由谁承担停车费。还有网友认为法院查封的车辆应该由法院承担停车费。

  保全期间停车费有望降费

  生活日报记者了解到,《事故车被法院查封近万元停车费该谁交》《都说没责任天价停车费仍无人买单》两篇报道刊发以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并且专门召开会议探讨停车费的相关事宜。6月5日下午,刘俊驰致电生活日报记者反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经给他电话说要协商处理停车费的相关事宜。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该法律人士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四条有查封财产有应当妥善保管的规定,但是并未明确查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来出。

  采访过程中,刘俊驰并未告知具体是什么单位与其协商停车费的事宜。不过,生活日报记者了解到,事故车查封240天所产生的9600元停车费有望降费。

  交肇救援中心将设明白纸

  6月5日下午,相关部门负责人向生活日报记者做出了情况说明,并积极探访了如何防止类似事情发生的措施。“无论是法院的工作人员,还是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停车场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告知车主车辆保全后可能产生巨额停车费。”该负责人建议,在事故车辆被保全时,多个单位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告知车主“保全”车辆所带来的风险。

  “比如要告知车主长期存放在露天停车场可能导致车辆价值缩水,而且还得告诉车主停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相关负责人说,如果事故车车主在车辆保全之前就得知相关信息,也许会采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避免产生天价停车费。

  生活日报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安保服务中心的多个交通肇事救援中心停车场将重新公示收费标准及各种明细,并且设立明白纸避免类似天价停车费的事情发生。同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保险公司可以提供担保避免营运车辆保全查封长时间停放在停车场产生巨额停车费。

  此外,相关法律人士建议完善司法强制阶段所产生的停车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此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该法律人士认为,类似保全的事故车辆可以区别对待,有的需要法院来承担,有的则需要根据相关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