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包括驾驶考试等5类业务“异地通办”和车辆抵押登记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5月27日上午,济南市车管所对此进行权威解读。
10条新举措的是第4条规定: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 济南市车管所业务指导科科长毕于波介绍,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这里说明一下,政策里所说的转籍是至车辆的转移(迁出、迁入)。
举例说明,按照现行规定,一辆河南安阳牌照的车辆要转入济南,车主需要现形到安阳当地的车管部门进行车辆审验,填写车辆迁出申请,对方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安阳当地车管所或者通过邮寄,或者有车主自行携带车辆纸质档案,带着安阳车管部门的迁出证明到济南车管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而新规实施之后,在选定的试点城市之间进行车辆转籍手续就大大简化,无需车主再到迁出地车管所验车、提取纸质档案,而只要多迁入地车管所提交迁入申请即可办理,所有的档案信息传递将通过网络传输实现。 120个试点城市具体名单已经公布,其中山东省有4个城市在列。分别为: 济南、青岛、潍坊、临沂。
这意味着最迟在6月1日之前,车辆在这4个城市,以及这4个城市的车辆在120个试点城市之间过户转籍,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手续大大简化。
(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