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东检察机关在依法从严从快批捕公诉黑恶势力犯罪同时,紧盯黑恶势力长期坐大成势、获取非法利益、制造非法影响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发展。截至目前,山东检察机关共排查发现涉黑涉恶职务犯罪及保护伞问题线索648条,均在规定时限内移送查处,审查起诉涉黑涉恶保护伞犯罪案件18件18人,提起公诉15件15人。

  山东检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承办人审查移送以及线索快速核查反馈联动制度,部署开展已办案件“回头看”活动,侦监、公诉、执检、民行、控申、未检等部门对2015年以来已办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研判,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梳理摸排案件329137件。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227件,经审查移送线索2216件,移送率99.5%。注重在扫黑中深挖“保护伞”,会同纪委监委完善信息沟通、线索快速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保护伞”线索328条,已查实23件,确保了“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检察机关重点从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前科旧案中筛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透、降格处理等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及保护伞问题线索,坚决杜绝涉黑恶案件当做寻常刑事案件降格处理。

  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在办理李上海等人涉黑案中,排查发现济南四建集团职员刘某某存在收受李上海贿赂并为其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的线索,省检察院扫黑办及时将线索转交省监察委,现经济南市历下区监察委查实,2015年8月,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李上海为其个人住房进行装修,总价值17.7万余元,刘某某帮助李上海承揽相关工程。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正在审查办理中。

  枣庄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邢某某案件中,被告人邢某某时任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底阁派出所副所长,以每晚收取300元好处费及其他费用为条件,共收受贿赂款3.08万元,由邢某某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其辖区峄城区底阁镇境内5个农村非法开设赌场提供便利和关照。后邢某某积极充当犯罪“保护伞”角色,透露公安机关开展清查行动等相关信息,使其躲避检查。检察机关起诉时明确认定为涉恶犯罪“保护伞”性质,依法对被告人邢某某予以拆案处理提起公诉,刑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此外,强化配合从快审查,形成扫黑除恶合力。在案件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从罪名的认定、取证方向等方面引导侦查,及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确保案件顺利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对监察委和检察机关都有立案权的案件,做好对接协调。积极履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14个罪名的刑事侦查权,稳妥精准立查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监察委。东营市检察机关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1条,其中4条“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已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来源:新锐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