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1月29日讯 4月21日,周某酒后从泰安市坐上了前往东平县的客车。当车辆行驶到东平县接山镇某路口时,要求提前下车被拒绝后,周某便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失去控制,突然改变行驶方向。幸亏司机及时刹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昨日,泰安市东平县人民法院对此事做出一审判决,周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了解,司乘冲突中,乘客被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为我省首例。

周某抢夺方向盘瞬间周某抢夺方向盘瞬间
事发瞬间乘客面露惊恐(视频截图)事发瞬间乘客面露惊恐(视频截图)

  抢夺方向盘

  4月21日上午,周某和妻子、女儿一起从东平县前往泰安市区看望一位生病的亲戚,当天中午在泰安市区喝了七八两酒。酒后,周某一家三口坐上了回东平县的大巴。

  当车辆行驶到东平县接山镇331省道与滨河大道家岔路口时,周某走到驾驶员旁边咨询是否可以下车时,被告知要在车辆到达接山镇汽车站后才可以下车。被拒绝后,周某和司机产生了争吵,争吵过程中,周某突然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突然向右前方变向、驶出正常行驶道路。司机紧急制动后,大巴车驶上路北侧十多米宽的路肩。根据车上监控视频显示的时间,车辆失控到停稳只有短短5秒左右的时间。

  据了解,当时车速在每小时四十公里左右,此次事故导致客车前轮轮胎和减震气囊破损,事发时,客车上有18名乘客,其中包括一位抱着孩子的女士和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但是由于司机采取的措施及时、乘客及时制止加上路边路肩比较宽,在这惊险的5秒内,车辆没有发生侧翻等危险情况,没有造成乘客人身伤亡。

  被乘客制止

  客车上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前,周某坐在司机后方第三排的位置。事发前几分钟,周某曾探出身子通过走廊查看车辆前方的情况。在周某前面一排,坐着他的妻子和女儿。

  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周某起身从座位上离开来到司机身边。视频中显示,周某在和司机说了几句话之后,突然爬到了方向盘上,导致车辆从路北侧的两棵行道树之间穿过,停在了路肩上。监控视频中显示,事发后,车上几位乘客双手紧抓着前方的座椅靠背,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周某的妻子也险些被晃倒。

  获刑三年

  记者在监控视频中看到,司机打着电话下车检查车况,一名乘客拦在了门口。不久后,包括周某一家三口在内的大部分乘客都下了车,几位乘客焦急地打着电话在车附近来回踱步,也有部分乘客留在车上观察情况。

  当天,周某被民警采取强制措施后供述了犯罪事实;次日,被东平县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拘留;4月29日,周某被取保候审;6月27日,周某与客车所在的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东平公司达成协议,周某赔偿了车辆维修费1500元,公司也对他表示了谅解;11月9日,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了公诉;11月22日,周某被逮捕。

  昨天上午,东平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司乘冲突一案进行了判决。判决书中指出,周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周某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据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