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生产假冒隐形眼镜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在青岛市某工业园一厂房内制假售假,他们在假冒隐形眼镜半成品贴上某品牌日抛、月抛、瓶装月抛隐形眼镜商标,成本两元的隐形眼镜被高价售卖,每月销售额20余万元,犯罪数额认定为129万余元。目前,最终主犯赵某某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其余相关参与犯罪人员也都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
每月销售20余万元
2016年5月25日,城阳食药环侦大队接报警称在城阳区某社区有一隐形眼镜包装点,在未取得任何授权和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假冒某品牌商标,包装隐形眼镜销售。
接警后侦查机关初步查明,该生产加工点是一个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且无任何手续的隐形眼镜生产、印刷、模具、包装一条龙的生产窝点。
2016年6月16日,警方分别对城阳区包装车间、威海市某镇生产加工点予以查处,并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等人。
2016年7月15日,城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以赵某某等十四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请城阳区检察院审查批捕。
经审查,从2014年到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组织郑某南、郑某峰等人在青岛市某工业园一厂房内成立了凯视伦光学有限公司,并让后某某、王某某等人组织工人生产、销售假冒某注册商标的日抛、月抛、瓶装月抛隐形眼镜,每月销售额20余万元。
2016年3月,该公司因无医疗器械产品许可被即墨食药局查获,为逃避打击,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组织郑某某、具某某、后某某转移到威海市环翠区一厂房内,继续生产假冒隐形眼镜半成品。同时在城阳区某社区一厂房内为其在威海生产出的隐形眼镜半成品贴上某品牌日抛、月抛、瓶装月抛隐形眼镜商标。
隐形眼镜成本低至一元
工人自己都不敢戴
这些隐形眼镜的生产过程让人触目惊心。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用一种叫2-HEMA的液体来生产隐形眼镜。他们通过机器把这种液体凝结成固体,然后通过印花机将这些固体印上不同的花纹,用磨具对胶体进行分离形成一片片的模型,然后用车削机把模型削成一片片隐形眼镜形状,再对模型进行研磨,光滑后就把隐形眼镜放在勾兑好的眼药水里。生产全过程无任何消毒杀菌措施,甚至连这些眼药水都是犯罪嫌疑人用硼砂、硼酸和生理盐水、水随意勾兑而成。
在威海工厂加工好的隐形眼镜,以1000片为单位,用塑料瓶或者塑料袋简单随意地包裹,然后再将这些半成品运往城阳区。城阳加工点的工人们加工时,只是随意地把袋子撕开或者把塑料瓶拧开,然后把半成品倒进一个碗里。先将半成品用手分成一片一片的,再放进准备好的包装袋,密封好后贴上某品牌的商标。
整个生产过程中,没有卫生保护措施,只有在印刷和成型过程中工人会戴手套。参与加工的工人说,加工点的卫生状况不太好,连他们自己都不敢佩戴这样生产出的隐形眼镜。而这样制成的一片隐形眼镜,半成品的成本大约一元钱,包装好后的成本也就两元钱。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