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企业采购经理,却利用职务之便为己谋私利。徐某曾任一家电器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经理,负责液晶屏采购相关业务,期间他利用身份和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无资质的公司违规采购液晶屏,期间收受贿赂10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利用职权为无资质公司搭线

  徐某曾任职一家电器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经理,他所就职的公司是业界的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高,产品远销全球多地,是液晶屏生产商的大客户。几年前,液晶屏市场是典型的卖方市场,一般人无法买到。业内知名的LG、奇美、三星等液晶屏大厂家对采购商都设定了资质和规模门槛,资质平平的公司根本没有资格直接采购。

  在这样的背景下,徐某明知厂家对采购商资格有严格要求,却利用手中掌管的本公司采购职权,帮助其他不具备资质的公司购买液晶屏。最初,他通过自己所在的公司代买,再转手卖给不具有资质和规模的公司。此后随着转卖的数量越来越多,徐某觉得销售过程太麻烦,干脆要求供应商向他指定的公司直接销售。部分供应商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又害怕丢了徐某公司这个大客户就选择了妥协。这期间液晶屏卖给谁、卖什么型号、卖多少数量,供应商都得听徐某的指示,交易过程中徐某还要求所有的违规采购都按他所在公司享受的最低采购价进行。

  分抽好处能拿一半利润

  在这个过程中,徐某也是有利可图,凡是找他帮忙的公司,一般按照纯利润的四分之一给他好处费,有两笔采购甚至给到纯利润的一半。几年下来,徐某靠这种灰色交易收益达100多万元。从表面上看,徐某的行为没有给国家财产造成直接损失,但徐某的行为实质上是以权谋私。他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对供货商的制约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徐某的违规买卖扰乱了一些地区液晶屏市场的交易秩序,生产商们有苦难言,积怨颇多,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和声誉。最终,徐某得到了法律的严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