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住房困难群众的多元化住房需求,
完善烟台市住房保障体系,
烟台市率先在山东省出台
《 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
并于2017年12月向社会推出
首批共有产权住房1476套!
“共有产权住房”地点
此次可供出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476套,
锦绣家园项目1254套,
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锦绣新天地项目222套,
位于黄务街道办事处套口辖区。
本批共有产权住房交房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前,具体按《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合同》约定执行。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已经获得了市中心区《住房保障资格证》,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的家庭。
二、受理申请时间:12月7日到12月14日(工作日期间)。
三、申请流程:申请人凭身份证,《住房保障资格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明白纸,并根据自己的申请意向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或《共有产 权住房申请表》(属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家庭,填写相应的退役士兵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窗口即可。
其中,鉴于本批次保障性住房数量相对较少和选房规则限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如有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意向 ,可以同时填写《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申请的,可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住房保障资格证 》、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代为申请。
据介绍,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
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
核定销售基准价格,
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
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
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届时计税评估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待遇。
如经查实购房人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得住房的,视同购房人违约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出售人有权解除《共有产权住房销 售合同》,尚未交房的,不再交房;已经交房的,购房人应按规定腾退住房。
烟台市保障中心6615023(政策方面),
6615017(保障性住房);
烟台宏丰置业7357112(共有产权住房);
芝罘区住房保障中心6608735 ;
莱山区住房保障中心689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