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车主张某接到了天桥车管所电话,对方称其名下车辆已逾期未年检被强制报废,需尽快办理注销业务,并要向报废企业提交报废车辆。但因对方告知的车辆牌照与自己的车不一致,张某并没放在心上。但没过多久,张某又收到了告知其提交报废车辆的短信。张某到济南市车管所一查才发现,名下多了24辆车且都达到报废标准。“24辆车现在已不知所踪,根本无法向报废企业提交,同时还有那么多违法记录没处理,真不知该怎么办了。”张某无奈地说。
留存档案显示,24辆车均是通过二手车转移登记过户到张某名下的,最早一笔业务办理时间是2008年4月2日,最后一笔是2008年8月29日。据张某称,这期间他曾在一家影楼做司机,影楼进材料时需要拿着他的身份证才能提货,所以他的身份证经常会被不同的人使用。“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有人套用了我的身份信息办理了车辆转移登记吧。”张某推测说。
“按照相关规定,车辆过户无须车主本人亲自到场。当车主不能前来办理转移登记业务时,代办人提交车主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申请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信息等证明时,同样可以办理业务。”济南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对留存的24份档案进行了核查,也找到了代办人信息。但令人意外的是,24笔业务的代办人并不是同一个人,而且张某称并不认识这些人。除此之外,每一次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留存的身份证明正反两面和暂住证在纸张的摆放位置、角度、颜色深浅及暂住证的磨损程度都不同。“这说明了,每一次办理机动车登记注册业务使用的并不是同一张复印好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暂住证复印件,而是每一次办理业务前现场复印的。”工作人员分析。
●小提醒
平时应保护好个人证件可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车管所只是车辆上路行驶登记机关,并非车辆所有权的确属机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车管所在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时,登记审核岗会对《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者凭证、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业务资料进行审查,证件齐全就可以进行登记。
车管所提醒,在日常生活中如需找人代办车辆过户,应出具本人亲笔签字的代办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同时应妥善保管好身份证原件,对于代办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复印件等可以标注水印,说明这些信息仅用于车辆代办,超出代办范围及时间外的使用均不视为本人行为。应加强对个人身份证管理,不要随意借给他人,身份证遗失后要第一时间挂失。对于上述情况,车管所建议车主选择法律途径,要求司法介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原标题:济南一市民名下多出24辆机动车 这是一夜暴富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