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11日电(记者王海鹰)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山东团各位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积极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到10日中午12:00,山东省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63件,已经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53件。
这些代表议案建议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聚焦改革发展。代表们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积极提出议案建议。这些议案建议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符合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符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是贴近社会民生。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代表们就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围绕发展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矛盾化解、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等方面提出议案建议,充分体现了代表们的民生情怀。
三是关注法治建设。代表们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重要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议案建议。代表提出的63件议案中,有55件是建议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法律的事项,涉及地方组织法、反腐败法、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证券法等方面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有7件是关于建议全国人大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事项,多数立法议案附有法律文本。
四是注重提高质量。代表议案建议大都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提出的,资料翔实,分析透彻,论据充分,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都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推动相关领域的工作将具有重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