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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华塑和青鸟华光信披违规被查

来源:经济导报2013年5月22日【评论0条】字号:T|T

  ◆导报记者 杜海 宁佳彦 济南报道

  证监会17日通报了勤上光电(002638)、隆基股份(601012)等8家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信披”)违法违规行为,这8家公司已被正式立案调查。据悉,这些案件均为证监会在今年3到4月间立案办理的。经济导报记者发现,在上述8家公司中,包含两家山东上市公司——S*ST华塑(000509)和青鸟华光(600076)。

  据披露,S*ST华塑在2010-2012年期间,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下属公司股权转让、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对外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涉嫌违法违规;青鸟华光于2008-2011年期间,未如实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2012年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涉嫌违法违规。“监管部门已经调查了一段时间。”19日,青鸟华光董秘刘世祯对导报记者称,这次调查主要源自去年底公司的一宗股权转让事宜。

  “但对于业界的相关质疑,公司已经做出了澄清。目前,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具体事宜,尚未有明确说法。”刘世祯说。

  利益输送嫌疑

  “包括山东的两家公司在内,被立案调查的主因,皆为涉嫌信披违规。”锐财经首席分析师王政对导报记者表示,这8家被立案调查的公司中,有3家的信披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上市期间。“这同时说明,打击上市造假的力度在悄然加大。此前,很多上市公司造假是各地证监局偶然检查发现的。随着今年以来财务专项核查的深入,以后严打上市造假是大趋势。”

  导报记者发现,3月 21 日,S*ST 华塑即披露,公司接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受该消息影响,S*ST华塑当日午盘后放量跌停。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S*ST华塑就曾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当时涉及到的问题包括与成都鑫睿融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未经董事会审议,也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此外,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对外资金往来等事项,也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履行披露义务。

  与此同时,青鸟华光也称,公司于3月20日接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而被立案调查。

  时至今日,证监会披露的对上述案件进行调查的进展,仍然简短而笼统。比如,仅指出青鸟华光“2012年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对此,导报记者查阅青鸟华光2012年年报发现,其对当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并未作出完全、明晰的披露。这在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边晓瑜看来,此方面确实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嫌疑。 青鸟华光201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6.98万元。该公司扭亏为盈,靠的是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等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5118.9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青鸟华光将净亏损1000万元以上。

  而当年青鸟华光仅披露了一项出售股权的公告,即2012年11月8日将持有的北京青鸟华光80%股权和控股子公司潍坊青鸟华光国贸公司持有的另外20%股权,转让给新疆盛世新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交价格为1920万元。  然而,根据年报数据,其“股权处置损益”为4313.91万元,这与公司已公告的股权转让所得并不匹配,其中有超过2000多万元的损益无出处。因此,大股东涉嫌向上市公司输送利润而未予披露的质疑便不断。

  未予披露的2000多万元非经常性损益,究竟是大股东“慷慨”赠送而来,还是公司正常的处置股权及资产收益?对此,刘世祯以“手头正忙”为由未作答复。

  根据导报记者此前探访,青鸟华光目前已基本是个“壳”,其房地产业务还未真正开展起来并获得销售收入。

  毕竟公司已连续亏损两年,再不保壳就要摘牌退市。但去年底的股权转让,却留下诸多蹊跷之处。比如,北京青鸟华光的固定资产账面值仅为1715元,同时,该公司“自2009年起无经营收入,每年只有管理费用支出”,表明自2009年起其再未进行正常的营业运作。

  此外,该公司人员解散停业4年且仅 剩空壳,却以超过挂牌价逾6倍的价格被买走,而买主出手的原因至今成谜。虽然在今年3月29日,青鸟华光发布澄清公告,否认了公司与股权受让方新疆盛世新天以及控股股东沈阳盛华岳天科技存在关联关系,但谜团仍未彻底解开。

  探索市场化补偿机制

  除上述4家公司外,此番被公布案情的还包括海联讯(300277)、宏磊股份(002647)等另4家公司。

  其中,被称为“万福生科第二”的海联讯,在2009-2011年期间虚构应收账款收回,部分销售收入涉嫌造假,涉嫌违法违规。

  海联讯此前修改财务数据显示,2012年,公司营业总收入修正前后的增减变动幅度为-14.99%,营业利润修正前后的增减变动幅度为-25.25%,利润总额修正前后的增减变动幅度为-23.49%。

  宏磊股份的立案原因为,其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通过转移宏磊股份应收票据等方式,大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嫌违法违规。

  知名维权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如果证监会调查结案的结果显示确有虚假披露信息,涉案公司将可能面临交易所公开谴责、限期整改,对公司或高管经济处罚,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严厉处罚。

  就在一周前,证监会刚刚公告拟暂停平安证券三个月保荐资格,17日,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又成了最新的受罚者。

  证监会表示,从立案调查之日起,即暂停受理其新申报的保荐材料和项目。

  至于光大证券和国信证券(隆基股份和勤上光电的保荐机构),则因尚未在保荐业务中被发现有未勤勉尽责行为的证据,而暂未被立案。目前,证监会正在抓紧调查收集证据,一旦发现证据将尽快立案。

  “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保荐机构违法违规,投资者的利益都将受损。迹象来看,证监会正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对民事侵权的补偿机制,以消除市场有关方违法违规的不良后果。”王政分析说。比如,平安证券推出的“对适格投资者进行先行补偿”的方案,即被认为是一种高效率、低成本解决证券市场民事侵权纠纷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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