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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城“烧烤”模式来袭 收不到高温补贴可电话投诉

来源:中华泰山网2014年7月23日 10:40【评论0条】字号:T|T

  近几日,持续的高温“烧烤”模式着实“烤”验了广大劳动者,高温补贴也再次成为市民们的热议话题。22日,记者走访了解到,不少室外高温作业人员都没有拿到高温补贴,也有不少人没有听说过“高温补贴”这个词。

  烈日下的劳动者大多没有高温补贴

  泰安连续发布的高温黄色预警在21日解除,但室外的高温仍让人难以忍受。22日上午10时,记者在泰城一建筑工地看到,几十名皮肤黝黑的建筑工人正在忙碌,在高温下,他们的汗水不断从脸颊上流下来。提及高温补贴,建筑工人王师傅告诉记者,并没有听说过高温补贴,也没有发放过任何防暑降温费或者是补贴物品。记者注意到,太阳虽然还没有出来,但王师傅的衣服早已被汗水湿透,跟王师傅一起抬钢筋的中年女子的脸也已经热得红透。

  在另一处建筑工地,建筑工人张师傅告诉记者,他们并没有发放过高温补贴,但夏季天热的时候,老板会买些西瓜、矿泉水等发放给他们。“有时候气温实在是高了,中午十一点到两三点的时候就会让我们休息,这样应该算是高温福利了吧”,张师傅说。

  记者还采访了部分在户外作业的环卫工人,他们表示未曾听说过高温补贴一说。

  室外、室内劳动者6到9月可获高温补贴

  针对夏季高温补贴的问题,记者通过咨询泰安市人社局了解到,早在2006年山东省就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了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发放。泰安市按照山东省规定的标准实行。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上午11时至下午4时应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收不到高温补贴可拨打8231557投诉

  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补贴是针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群,这类人群除了有领取高温津贴的权利外,还可以领取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是针对暑期在岗的企事业所有劳动者,可以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发放物品的形式,高温津贴则只能以货币形式发放。

  关于高温补贴的政策一直在不断的完善中,但仍有不少在岗职工根本不了解自己是否能获得高温津贴。泰安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若是所在公司单位没有发放高温补贴,可以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拨打8231557进行投诉。

  中华泰山网记者 刘小东 实习记者 吕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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