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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户籍制度改革:清理空挂户 实施户房一体化

来源:人民网2013年5月20日【评论0条】字号:T|T

  外地居民在日照购房落户不再设“门槛”;破产企业职工户口不再被“空挂”;长期租住城区的农民工也能落户城里……,日照警方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给群众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的实惠。

  从“人户分离”到“以房管人” 户籍政策与时俱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居民应在常住地派出所登记户口,即户口属地化管理。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社会成员由“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社区人”,且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流向城市,过去那种“单位管人”的传统模式受到挑战,“人户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致使户口属地化管理“走形”、“变样”,突出表现有三:一是“集体户” 混杂“家庭户”。一些“家庭户”没有及时从“集体户”中分离出来,企事业单位管理家庭户口,直接导致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与实际居住地不符。二是“空挂户口”大量存在。受拆迁搬家、随迁家属、务工经商、工作调动、学习培训、投亲靠友、婚姻嫁娶和大中型企业改制、破产、倒闭等因素影响,导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分离形成“空挂户”。 三是“外来户”迁移受阻。根据国家《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户口登记的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居(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协助公安派出所管理户口。但有些单位、社区、村居因利益职责原因,不能正确行使户口协管权,存有“不愿收”、“不愿管”问题,影响了群众的正常户口迁移变动。

  “人户分离”给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享受不到正常的就业、社保、住房、医疗等政策,公安机关开展的一些上门服务也无法实施,有些新出生儿童迟迟落不了户口,直接影响入托、上学等问题。为此,日照警方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变革现行户籍制度,改变过去单位管理户口模式,建立和完善“以房管人”的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在管理职能上由体制倒挂转变为公安机关主管户口,在管理机制上由单一的以户管人转变为以房管人、人房互动,妥善民生关注的户口问题,从根本上解决“人户分离”的问题,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开展“户房一体化”工程 进一步保障民生

  “户房一体化”工程是日照警方为进一步提升保障民生、服务发展能力而确定的36项重点工作之一,是一项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户籍制度改革,也是我市公安机关着力打造一件“民生工程”。

  所谓“户房一体化”工程,就是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对单位集体户中的家庭户口及户口登记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常住户口居民,澄清底数,集中规范登记,达到人户房一致。实施“户房一体化”工程,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户口属地化管理体制,对于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社会综合管理服务职能有重要意义。

  力争年底前将集体户中家庭户、空挂户等清理完毕

  据悉,日照警方实施的“户房一体化”工程共分摸底动员、核实变动、集中清理空挂户口、考核验收等四个阶段分步实施,目前已进入核实变动阶段,力争在年底前将单位集体户中的家庭户、空挂户等基本清理完毕。工作中,公安机关将按照单位集中发放《“户房一体化”居住情况核对通知单》,居民个人核对确认,派出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将居民户口调整至居住地派出所的流程进行。居民也可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登记。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可能利用节假日、休息日时间到各村居社区上门调查核实,希望广大居民予以谅解。同时,请大家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户籍情况,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联系、提供服务。

  为确保户房制度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日照公安微博于4月25日通过“微博在线”的形式,介绍了“户房一体化”工程,并就群众关心的户口问题进行了解答。(刘 巍 刘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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