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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管不再与摊贩硬碰硬 让城管远离暴力执法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2013年5月7日【评论0条】字号:T|T

  城管,被称为“马路边的政府“,自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到这个部门后,矛盾也随之集中了。随着城市管理处罚案件数量的的快速增加,处罚执行难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成为制约城管执法工作效能的重要因素。

  济宁市城管执法局市中区分局将城管综合执法行政处罚非诉案件移交法院执行,减少暴力抗法和执法冲突,有利于实现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和谐统一,值得更多地方借鉴。

  □张誉耀 孙静 谢腾

  几乎是每过一段时间,网络上就曝出城管与商贩冲突的照片或视频,“暴力执法”的字眼频频成为舆论风暴中心。然而,执法离不开强制力,但是强制又容易起冲突,怎样减少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的冲突?去年7月开始济宁市城管执法局市中区分局引入了城管综合执法行政处罚非诉案件移交法院执行,让城管执法变得公开公开文明,成为济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亮点之一。

  城管执法变得“静悄悄”

  在建设南路西侧、解放路农贸市场东门,一家水果摊点常年超门头经营、占压人行道。济宁市城管执法局市中区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对摊主老陈进行宣传教育,但老陈就是不听:“你们局长都换了几任了,我家还是在这摆摊,甭想拿我怎么样!”

  去年7月15日,城管队员又来到摊位前,老陈和往常一样摆出“我才不怕你的架势”,但城管只是用相机拍了照片就离开了。第二天,城管队员把《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交给老陈,通知他到市中区分局第三大队做询问调查笔录,老陈不理不睬,城管队员又拍了几张照便离开。此后,老陈一直没有按通知去做调查笔录。

  8月14日,老陈收到了济宁市城管执法局市中区分局的听证权利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告知书,上面写明老陈的违法事实和处罚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老陈不屑,嘴里嘟囔“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8月27日,城管执法人员把处罚决定书交给老陈,老陈不以为然,直接把“几张破纸”扔了。城管队员却没有像过去一样,“死皮赖脸地在摊位前纠缠”。10月17日,老陈又接到一份催告书,但他继续装作看不见。

  2013年2月1日,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的执法人员将传票送达到老陈手中,老陈很生气,把传票团成一团,扔到马路上。为此,法院依法将老陈拘留15天,当天履行。老陈全家这下慌了神,家属立刻去交了罚款并表示:“再也不占着整个人行道超门头经营了。”老陈摊位附近的超门头经营户见状,也纷纷收敛许多。

  没收东西没起冲突,多年“钉子户”超门头占道经营难题就这么“静悄悄”地解决了。“我们已经处理了45起类似的违法店外经营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长商海涛告诉记者。

  标准执法形成五道关

  “按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处理违法超门头店外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城管现场执法比较简单,劝解或者对个人处50元以下罚款,法人1000元以下罚款。”济宁市城管执法局市中区分局局长朱华介绍,但是商贩不配合就容易产生冲突,城管扣押商贩的货物也非常难处理,但是想要通过城管综合执法行政处罚非诉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解决,还需要按照程序经过5道关口,才能做到标准化执法。

  首先是立案,由城管专设人员在辖区内流动巡查,主要针对道路沿街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店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水果摊点等)、施工工地各类违法行为、各类违法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及违法建设,统一收集案源,填写立案报告。

  接下来便是调查取证,两人以上的执小组领按照督办单提供的线索,赶赴现场进行证据采集,取得违法行为的影像资料,现场勘验结果,现场询问笔录及当事人资料。

  “违法事实确定后,办案人员根据违法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市法制办统一公布的市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填写处理意见报告,局法制机构确定处罚意见,向当事人送达《处罚预先告知书》。这样处罚标准就确立了。”朱华解释,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应当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案期限的,可延长30日。

  告知书送达后,当事人有7天陈述申辩期,有权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随后局法制机构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

  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天,行政诉讼的期限为3个月,如果商贩仍不配合,执行局在行政诉讼期限满后的180天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环境整治考验管理智慧

  “占道经营造成道路拥堵时,老百姓打电话投诉,说你们城管怎么不作为啊?当我们队员制止超门头经营、占道经营时,旁边的老百姓就又说了,‘你看人家做个生意容易吗?怎么就不能给人一条生路呢?’”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王志全笑言,“城管执法真是压力山大。”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使城管执法冲突减少,也使得城市管理案件的处罚更阳光。“这个过程压缩了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城管队员手中‘权力’减小了,却把城管执法的权威放大了。”朱华表示,而且城管执法局、法院、执行局多个部门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收效甚好。

  城市迅速发展,市政建设却不够完善,现有的市场无法做到面面俱到,而很多小商贩法律意识淡薄,使得城市管理还存在诸多难题,而城管部门就成了解题者之一。

  “强调‘铁’纪律、‘微笑执法’、集中整治、建立便民疏导点等探索,运用多种思维,堵疏结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王志全说,像在完善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上,目前只有像“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之类的文件,缺少执行强制力。目前,按照国家法定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可以扩展到其他城市建设管理其他领域。

  王志全表示,济宁市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是基础环节,治理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等行为,整顿经营秩序和整治建筑工地环境,是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强化与相关部门、辖区街道、社区的联合联动并树立城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仍是我们研究课题和自我提升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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