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劳动部门获悉,目前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70%,签订集体合同8499份,工资集体协议6602份,覆盖企业12763家。集体协商覆盖面的扩大,形成了独特的“青岛样本”。
2011年8月3日,在市精神卫生中心,首份事业单位编制外职工工资集体协议破茧而出。随后,市精神卫生中心召开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并以集体协商方式大幅提高编制外合同制职工薪酬。在精神卫生中心等6家事业单
位成功试点后,我市卫生系统全面推广了编制外合同制职工工资集体协议。
在认真总结医疗系统工资集体协商经验后,市总工会把这一模式由企业内部向区域、行业拓展。城阳区流亭街道洼里社区是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试点之一,通过社区工会联合会代表社区内企业职工向企业家代表要约协商,从而保证了协商结果对全社区企业的约束力。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说,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更有示范性和影响力,有助于解决规模小、职工人数少、工会组织程度低、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度大的大量中小企业的实际问题。
提高协议履约率是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有效保障。为此,市总工会不断完善共决机制和配套措施,推动地方立法,对以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合同,以及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做出明确规定,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明确规范。目前,我市已逐步形成了“企业协商谈增长,行业协商谈标准”的工资协商模式,有效地维护了职工的正当权益。(刘成龙 吴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