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济南4月1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清明节假期期间,小型客车继续免征道路通行费,车辆不再发放通行卡直接抬杆放行。与春节不同的是,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车流结构不再以小型客车为主,而是小客车与货车并存的局面,大部分货车假期期间仍将保持营运状态,通行效率及危险系数将增高。
清明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4日0:00至4月6日24:00,以车辆通过收费站结算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清明期间,收费站免费车道对小型客车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为实现平稳过渡,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于4月3日和4月6日的21至24时向小型客车发放通行纸卡。ETC车道正常使用,对安装ETC车载设备的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车道显示屏显示收费额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