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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男子26.5万元租来问题门头房 索要租金遭拒

来源:半岛都市报2013年5月16日【评论0条】字号:T|T

  重金租下门头想圆一个老板梦,岂料租到的却是“问题门头”,根本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执照,想要退房索回前期支付的一年租金遭拒。5月15日,气愤的耿先生及家人来到台东三路 128号租赁的门头前,打上横幅希望收款人能退回他们辛苦攒下的26.5万租金。据了解,耿先生所租门头已在2012年年底被司法机关冻结,耿先生的营业执照也因此无法办理。 

  报料 租来问题门头,挂横幅索租金 

  据报料人称,事发地位于台东三路128号的一间一楼门头,几个情绪激动的成年人对过往的行人控诉着这间房屋的种种不是。记者随即赶到台东三路,在一间挂着“骨伤医院体检中心”标牌的门头前,一条白底黑字的横幅上写着“非法出租,诈骗钱财,李婷李某,还我公道”。透过推拉门的缝隙,记者看到这间门头内的空间有数百平米,房间内饰几乎是毛坯状态。据隔壁理发店的店员介绍,这间门头此前被骨伤医院用作体检中心,后来有人短暂利用了一段时间,再到最近半年一直保持目前这个状况。 

  “横幅是我们打的,目的是想让租房人把租金退给我们。”见记者拍照,一名带着眼镜的男子迎上前向记者介绍事情的由来。据介绍,该男子姓耿,今年3月21日,他与横幅上所写的李某签订租房合同并交纳了一年的租金。耿先生拿出当时签订合同以及交纳的房租收据告诉记者,这间门牌号为台东三路128号的一楼门头建筑面积为778.04平方米,他们以每年25万元的租金与出租人李某谈好租赁6年,并于21日签约当天将第一年的全部25万房租以及1.5万元的水电押金支付给了李某。 

  追查 房屋已被冻结,索要租金未果 

  然而,第二天当那家中介去房产交易大厅为耿先生询问租赁这间门头时,结果工作人员告知这间门头“有问题”,但究竟是什么问题并没有详细透露给中介,中介将此事告知耿先生。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房子确实有问题,他们已将中介费还给了耿先生。 

  经过一番周折,耿先生终于弄清了该门头的情况,但结果让他大吃一惊。“这个房子的房东身上居然有案子,她名下的房产已经被司法机关冻结了。”记者在耿先生那里也看到了这份冻结房产通知。 

  据耿先生了解,这个李某是房东张某的朋友,此前房子一直是李某租用。而李某却在这种情况下将房子转租他,而且还不告知房屋被冻结的情况。3月23日,耿先生找到李某索要交纳的26.5万房款,但没想到却遭到李某的拒绝。“她说已经签合同了,不能我单方面说不租了就不租了。”耿先生说,此后,双方多次沟通,李某最终提出先退16万现金,剩余的10.5万元要分批退还,且要扣下3万元的违约金。5月15日下午,耿先生又拨打了出租人李某和门头上一个联系人的电话,结果两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也拨打了几次仍无人接听。 

  律师 故意隐瞒问题,所签合同无效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谷元山律师表示,出租人李某不退还租金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谷律师表示,首先,出租人李某并非房屋所有人,其在没有出具相关合同证据的情况下,没有权利向承租人出租房屋;其次,李某在明知道房屋性质的情况下,还与承租人签订合同还收取租金,属于故意隐瞒房屋问题,因此,其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当初收取的租金也应当悉数退还给承租人,同时承租人还可以向李某索要这笔租金在这几个月里产生的利息。 

  如果出租人李某拒不退还租金,承租人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权?谷律师说,最佳的办法就是到法院起诉,同时承租人可以先查清出租人李某名下的财产,如果出租人仍不退钱可申请将其名下财产冻结。对于个人名下的汽车财产,承租人应找有资质的律师陪同才能查询,个人名下的房产按照规定需要法院出具立案授予通知书后再到房产部门查询,而对于个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法院代为查询。 文/本报记者 景毅 图/本报记者 王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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