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5月5日讯 (记者陈彦杰 通讯员李明君)由于烟瘾犯了忘记带钱,张华偷拿老板五元钱买烟,后来发现老板没察觉,便如同着魔一般,不到两年偷老板三十次。近日,平阴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5000元。
董亮经营一家物流公司,张华是公司的司机。从2011年4月,董亮清点账目时经常察觉办公室抽屉内的钱少了。为抓小偷,他在办公室里安装了摄像头。但张华并没有因此罢手,每次偷钱时他都将摄像头电源拔掉,偷完钱后再接通。后来,董亮悄悄改了线路,张华没有发觉,盗窃过程被清晰地记录下来,有了证据后董亮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张华抓获。庭审中张华交待,每次偷钱,害怕老板发现他都不拿多,有时几块钱,有时几十块,最多的时候也只拿了三百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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