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开车到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竟然还用光盘遮挡着号牌。刚把车停在交警大队院内不到2分钟,便被民警发现此交通违法现象,一次记满12分。
4月18日上午10时许,商河县玉皇庙镇男子刘某开车到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聪明”的刘某却一时疏忽,忘了将私自遮挡前后车牌的光盘取下,竟然糊里糊涂地“自投罗网”。
原来,刘某平日里粗心大意,文明驾车、安全出行意识比较淡薄。仅在今年3月份,就相继出现了3次超速行驶违法记录。为逃避处罚,刘某将前后车牌用光盘遮挡,以为只要能逃开路面交警检查,就不会再有违法记录了。目前,刘某已被商河交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