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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四所省部属医院药物制剂核定最高限价

来源:新华网2013年5月19日【评论0条】字号:T|T

  新华网山东频道5月19日电(记者魏圣曜)记者近日从山东省物价局获悉,山东省物价部门近日核定了山东省中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等四所驻济省(部)属医疗机构、共132种制剂最高零售价格,一些常用制剂被列入其中。

  山东省物价局表示,此次核定的药物制剂涉及山东省中医院72种、济南军区总医院50种、山东省交通医院3种、济南军区第456医院7种。此轮核定的最高限价已于5月15日开始执行,到2018年5月14日止。此前的规定中凡与此次限价不一致的,一律以此为准。

  据介绍,一些常用制剂被列入其中。如山东省中医院的止痒散(散剂,30克),最高零售价不能超过9元/包,济南军区总医院的小儿止咳合剂(合剂,100毫升),不能超过9.3元/瓶,济南军区总医院的33%硫酸镁溶液(溶液剂,100毫升:33克),不超过4.8元/瓶。

  山东省物价局提醒,未列规格的制剂价格由医院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核定,并报山东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相关制剂价格管理,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消费者可以登录山东省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此次公布的药物制剂最高零售价格清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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