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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家长建议中小学应开游泳课避免野外溺亡事件

来源:鲁中晨报2013年5月17日【评论0条】字号:T|T

  近日,广东4名中学生手拉手救同学不幸溺亡的消息再次刺痛了国人的神经。

  在淄博,几乎每年的夏季都会发生中小学生溺亡事件。有家长就此提出建议,能否在学校开设游泳课?

  记者调查发现,受到种种条件和政策的限制,游泳课走进校园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全媒体记者 韩凯

  家长建议游泳课进校园

  记者走访发现,淄博各中小学校几乎在每年暑假放假前都会强调禁止学生到野外游泳。“不光是暑假,每个周末、节假日都会强调,要注意交通安全,不要到有水的地方玩等。”淄博高新区一小学老师说。“我觉得大部分小孩子喜欢和水亲近,他们在这方面的需求宜疏不宜堵。”5月16日上午,市民刘先生接受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他看来,学校一味地禁止孩子在野外游泳作用不大,应该集中全社会的力量给孩子们创造安全游泳的条件。

  刘先生儿子今年6岁,即将上小学,他打算今年暑假给儿子报名学习游泳,“这不光是一种体育运动,更是一种求生技能,我觉得很多人的观念要变一下,包括学校,如果能在学校里开设游泳课就好了。”

  学校说法

  开设游泳课现在不太现实

  在受访的几名学校负责人看来,在学校里开设游泳课现在看来还不太现实。“据我所知,目前全市还没有哪所中小学校配备游泳池。”淄博高新区一小学负责人认为,学校开设游泳课较可行的方法是借助社会场馆开课,每所学校都投资建游泳池显然不太现实。在政策方面,淄博市乃至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都未出台过相关要求或扶持政策。而在广东、福建等部分南方城市,教育主管部门已将游泳列为中考选考科目。尽管政策有了,这些城市也普遍存在游泳场所数量不足的问题。

  记者调查

  溺亡事件集中在乡镇郊区

  记者调查中发现,在淄博中心城区,游泳馆的数量也不多。“可以考虑在低年级开设游泳课,游泳只要学会了就不会忘,而且小学生学得更快一些,如果全市游泳馆与小学合作,面向低年级开课的话,应该能满足要求。”张店一游泳馆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然而,记者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往年淄博市发生的学生溺亡事件,多集中在乡镇和城镇郊区的水库、水塘,对于那些区县和乡镇的孩子来说,城市里的游泳馆鞭长莫及,解决他们的游泳需求更是一道难题。

  结束语

  改说教禁止为引导示范

  无论是交通安全、游泳安全,还是自我保护,孩子的安全和生命总是牵动着人们的神经。在连日的采访中,记者深切地感受到——在学校里,学生安全压倒一切。然而,这种对安全的重视往往流于说教和对某种行为的禁止,“只要别在学校出事就好”,诸如此类的心态依然在教育工作者中相当普遍。

  有心理医生指出,儿童的心理完全不同于成年人,他们逆反心理强,自我约束能力差,对事态的判断能力差,说教和禁止并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引导、示范更适合于他们。正如这名心理医生所说,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与其教育孩子不要做什么,还不如换一种思路,教他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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