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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业主家管道泄漏需巨额维修费 物业拒担责

来源:齐鲁网2013年5月17日【评论0条】字号:T|T

  齐鲁网5月16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电视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济南的姚女士家地下的热水管道出现了泄露了情况,别小看这么小小的一根管子,引起的可是大麻烦,动辄就是十几万。

  济南的姚女士09年在伟东新都三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将房间进行了装修之后,她便住了进去,就在前几天,姚女士突然发现家里没电了。

  据物业公司推测,家里可能存在漏水的地方,没想到这一查,还真查出了大问题,在家里儿童房,地板往外冒水,这才知道了。

  经过检查,姚女士发现家里的地板有些水迹,为此她还找到了当时的装修公司,经过一番仔细检查,终于找到了问题,是输送热水的一个管道。

  为了解决问题,姚女士只好将热水管道掐断,但是要想找到出水点进行检修,那就势必要将大部分地板和瓷砖进行拆除。可要是拆除这些,就得十多万的费用。

  在姚女士家中可以看到,已经撬开的地板出现了破损和发霉的情况,以此估算,这次的损失实在不小。为了解决问题,姚女士来到了伟东新都三区售楼处找到相关负责人。

  伟东置业卫东新都三区客服部门吴经理说,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伟东置业客服部门的吴经理告诉记者,姚女士所居住的楼盘2010年11月份进行的验收,而按照房屋质量保证书的规定,管道的保修年限为两年,现在已经超出了保修年限。

  姚女士告诉说,虽然以现在计算管道已经超过了保修期限,但是自己从去年7、8月份,就一直在反映家里出现跳闸和墙壁返潮的现象。

  伟东置业卫东新都三区客服部门吴经理说,没有记录,自己的工作记录上一直没有接到关于姚女士反应的问题,而姚女士说自己当时反应给了物业公司的工程部,在姚女士的联系下,物业公司工程部的段先生来到了现场。

  物业公司工程部段先生说,的确接到反应,但是一直没有检查出毛病,也没有向开发商报备。

  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原因,所以没有备案,因而双方在责任划分上出现分歧。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律师田洪祝介绍,现在从保修合同上来说,确实已经出了质保期,但是业主再质保期范围内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并且向物业反映,从这个角度来讲,他认为开发商仍然有保修的义务,但如果说开发商依然拒绝维修,业主可以找有相关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在施工的同时,也保留相关证据,在施工以后,确定漏水现象就是因为管道的原因,她可以在施工之后来起诉开发商。

  今天,姚女士告诉记者,开发商已经联系到了建筑商青岛一建公司去现场看过,仍旧认为该问题已经出了保修期,稍后需要工程部分继续分析情况。姚女士表示,从去年就向物业反映过问题,那么物业公司就有这个责任去找到问题的根源,查了几次没查明白,也没向开发商报备情况,显然不那么合理。现在问题拖到了保修期之外,在这里希望开发商建筑商能够尽快确定故障原因,如果情况符实,帮业主进行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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