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5月5日讯(记者 李泳君) 近日,枣庄市召开政府联席会议,对滕州市等6区(市)上报的露天开采矿山及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预审,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按照规定,2014年6月底前完成露天开采矿山关闭任务。
会上,首先由市政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家对滕州市等6区(市)上报的实施方案,针对其明确整治范围、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资金来源等问题,以及加强关闭和恢复治理施工期间的安全及环保措施落实、注重治理成效,选择最佳的治理方案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预评审,并提出了预审意见。
会议要求,各(市)政府要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报经市政府联席会议审查批复后方可实施。要按照《枣庄市露天开采矿山及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枣政发[2012]12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露天开采矿山及矿山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按规定于2014年6月底前完成露天开采矿山关闭任务,于2014年底前全部完成“三区两线”以内损毁山体及残留矿坑、“三区两线”以外需要损毁山体及残留矿坑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全面提升枣庄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