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04号)。
(2022年第04号)
济南源动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饮用山泉水、饮用纯净水案
(一)基本情况
名称:饮用山泉水、饮用纯净水;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生产日期:2021年09月14日;报告编号:SST-SPZ-202112899、SST-SPZ-202112898。
(二)处置情况
1、违法事实:当事人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饮用纯净水经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生产铜绿假单胞菌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
2、处罚情况: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济南源动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济长市监处字[2021]10009-1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59元;2、罚款50000元。
(三)整改情况
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批次产品,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洗,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3月23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