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判决书以后,“被高管”的贾先生以为他可以顺利地摆脱企业监事身份,可他并未如愿,反而碰了一鼻子灰。
据了解,从发现“被高管”至今,贾先生已经折腾了近两年时间。他曾向法院起诉历城区市场监管局,可是官司并未打赢。随后,他又将济南橡川经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林告上法庭,此后法院判决书确认他不是“监事”。如今一个多月过去了,贾先生的监事一职仍未除掉。让人意外的是,庭审时他得知,济南橡川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林也是莫名“被高管”。
丢失身份证莫名“被高管”
2018年5月3日,一则《莫名“被高管”奔波大半年遭遇卸任难》的报道火了,济南市民贾先生丢失身份证后莫名被高管的遭遇。
“2017年9月19日,单位统一查询员工在外经商行为,结果发现,我竟是济南橡川经贸有限公司的监事。”贾先生称,他并不知道这家公司,也未在这家公司兼职。
为了弄清此事,贾先生来到了济南橡川经贸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但是并未找到这家企业。后来,他尝试联系房东及市场监管和税务等部门,但始终没能摆脱自己身上的职务。2018年2月7日,贾先生向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是官司并未打赢。
“因为企业注册是形式审批,所以法院认为历城区市场监管局没有违法。”6月15日,贾先生讲述了自己败诉的经历。
由于不除名监事身份将影响工作晋升,贾先生于今年2月份将济南橡川经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某林告上了法庭。
打赢了官司职务却没卸下
经过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历城区人民法院认定:2017年7月26日,邢某以刘某林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向历城区市场监管局申请设立济南橡川经贸有限公司,申请书及工商登记材料中刘某林的所有签字以及贾先生、刘某林身份证复印件中“与原件一致”的签字均系邢某亲笔书写,并无刘某林及贾先生本人签字及捺印。
“确认贾某某不是济南橡川经贸有限公司的监事;驳回贾某某其他诉讼请求。”5月21日,贾先生收到了历城区人民法院寄送的民事判决书。
在贾先生看来,他拿到这份民事判决书就能把将其监事的职务除名,可是诉讼期间恰逢历城区政府机构改革,有关企业注册、注销的职能由历城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划归历城区行政审批局。
“之前,历城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说打赢了官司可以直接找他们把监事一职除名,可是因为机构改革,他们就不管了。”贾先生说,他拿到判决书后又来到历城区行政审批局,但仍未将监事一职除名,原因是相关职能还未完成移交,需要法院提供另外的法律文书。
如今,贾先生拿到民事判决书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但是他的处境仍未改变。
涉事企业法人也是“被高管”
“我没有以个人名义进行过公司注册,我的身份信息系被他人盗用,所以我并未侵犯原告的权利。”贾先生提供的民事判决书显示,刘某林表示自己也是莫名被高管的,其身份信息与济南橡川经贸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材料中的身份信息存在差异,他在庭审时称自己并未丢失过身份证。
6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刘某林,他说最初自己并不知道身份信息被人冒用注册公司。“去年6月份的时候,我接到贾先生以及民警的电话,刚开始还以为是诈骗电话。”刘某林说,了解到情况后,他就在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
“庭审的时候我也在场,当时就想尽快注销这家企业。”刘某林说,他担心不法分子注册企业后从事非法行为,可是恰逢政府机构改革有些职能需要交接,他暂时不知道如何处理。
刘某林认为,企业注册漏洞导致的风险不应该由他来承担。
回应
历城区行政审批局:已向上级部门递交除名申请
6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历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企业注销等职能已经移交给历城区行政审批局。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历城区行政审批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贾先生已就此事多次投诉,不过除名监事是民事行为,并不在行政审批范围内,为了便民,他们也想特事特办。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已于6月12日向上级部门递交了给贾先生除名监事一职的申请,不过至今尚未得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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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一起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
据《济南日报》报道,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于4月28日发布“关于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的公告”,5月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这将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注册登记违法行为。
根据公告,实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后,申请人在我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业单位及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前,需先行对相关人员验证身份信息,实名验证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登记注册业务。
(生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