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满怀喜悦的蔡先生捧着三面锦旗来到巨野法院,分别致谢法院邱剑波、杨松青和彭云欣三位法官。
蔡先生在巨野县红利源煤炭公司担任门卫,一直以来尽职尽责。入职时公司承诺每月支付蔡先生工资1800元,可自上班以来一分钱也没给,前后拖欠工资累计达到104400元。蔡先生多次催要,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直至公司倒闭老板跑路。
蔡先生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民一庭法官邱剑波、杨松青快速审理、依法判决,支持了蔡先生的诉求。
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彭允欣一边对公司老板采取强制措施,一边将公司现有财产进行变卖,最终将 104400元工资款全部执行到位,并交给了蔡先生。
(巨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