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直部门和各市推出第一批35998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今后,清单内的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
今年8月,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于2017年9月底前分别推出第一批 “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零跑腿”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或自助终端等方式即可办理,无需到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等手续的事项,“只跑一次”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只需到部门(单位)跑一次即可办结的事项。
山东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优化流程,围绕解决基层群众“环节多、效率低、办事难”问题,创新实施“全链条”优化模式,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以链条为主线将办理条件、申请要件及办理流程等进行优化整合,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推动同一链条中涉及多个部门事项的“一站式办结”,让群众“进一个门、办多件事”。
目前,省直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的市已如期推出第一批35998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其中,“零跑腿”事项8540项,“只跑一次”事项27458项。省级51个部门(单位)“零跑腿”事项202项,“只跑一次”事项322项;各市平均“零跑腿”事项101项、“只跑一次”事项211项;各县平均“零跑腿”事项48项、“只跑一次”事项172项。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大力推进“一窗受理”和“一网办理”,整合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单位分设的办事窗口,变“多头受理”为“统一受理”,构建起“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经上线下一体化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推动更多事项实现“零跑腿”和“只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