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家庭中作为身体弱势的一方,在个别的家庭中会遇到家暴的情况。

  8月3号晚上11点多,济南市市中巡警二中队的民警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电话那头是个小姑娘哭着说,“警察叔叔你快来吧,我爸爸打我妈妈了,打得很厉害,快来帮帮我。”

  接到孩子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二环南路附近的这个小区,看到一名女子坐在地上,头发散乱,正在不停的哭泣。女子情绪非常激动,根本听不进民警的劝说,而女子的丈夫就站在旁边,他非但没有后悔之意,反而又和妻子吵了起来。

  这时候女子的情绪更加失控,而在民警到达之前,女子还想割腕自杀,被周围的居民和孩子劝住了,现场还有破碎的玻璃瓶子,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将碎玻璃进行了清理。

  据了解,夫妻二人是济阳人,在济南做小本生意,有一儿一女,最近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这次丈夫回家后,两人再次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丈夫便动手打了妻子。随后警方将男子带回了派出所,而女子被送往了医院救治。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有16%的女性承认被配偶打过,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25%因为家庭暴力。目前,全国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已高达30%。

  遭遇家暴是不幸的,值得我们同情。但是现实中,由于施暴者往往就是自己最亲爱的人,所以受害者大都选择不了了之,而造成的结果就是家暴愈演愈烈,给自己的人身和精神造成更大的伤害。

  那么,如果妇女遭受了家庭暴力,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收集哪方面的证据呢?

  “报警记录应该保存好,到医院就诊留下的病历,当时受伤的照片,或者其他家庭成员在场的目击证明,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留存。”相关专家表示。

  面对家暴,作为受害一方,应勇敢面对家暴,尤其是要对第一次家暴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