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鲁中网记者从中国银监会滨州监管分局获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因向某企业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被处49万元罚款。
据滨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3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支行因向某企业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行处以49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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