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服务+汽车租赁”的模式成为不少充电桩服务企业的发展方式。在建设充电桩的同时,推广电动汽车的分时租赁。这些企业建设的充电桩通常也对外开放,私人电动汽车也可以使用。

  同样距离分时租赁是打车三成

  日照自去年10月推出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以来,受到不少市民的欢迎,有的甚至选择不开私家车而选择租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的规模也由最初的34辆发展到现在的100辆,充电桩站点也由11个发展到37个。“我们计划到年底增加到200辆,充电站点增加到100个,以后还将推进到区县。”

  6月15日下午3点,在日照公交新出行管理中心,准备回五莲老家的林女士租了一辆电动汽车,担心返程电量不足,老家那里没有充电桩,她又借了一根专用充电线,在家就可以直接充电。这是林女士第三次租新出行的电动汽车了。

  在新出行管理中心客服部,三名工作人员的办公电话不时响起。客服臧伟告诉记者,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推出后,特别受欢迎,“不算年租和月租的,一般每天都会四五十辆车出租,到周末会更多,每天都有60多辆车出租。”

  在济南也有本土的共享电动汽车,去年10月“鲁e行”就上线。自2016年6月以来,共有107辆“鲁e行”投入使用,而且为推进公车改革,同时为下一步发展共享汽车提供经验,目前租车对象只面对省直机关及其公务人员。

  据了解,目前济南共享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使用时租费加里程费的计费方式,根据车型的不同,有18元/小时和23元/小时之分,每15分钟记一次时,里程费是0.3元/公里。这样算个账,选最便宜的“鲁e行”分时租赁车,从龙奥大厦开到遥墙国际机场,30公里的距离,耗时33分钟,9元里程费,9元加4.5元也就是13.5元时租费,加起来的租赁费用就是22.5元;同样的距离,出租车约需要70元。

  充电桩对社会开放

  铺设最好统一标准

  “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成为不少充电桩服务企业的发展方式。在建设充电桩的同时,推广电动汽车的分时租赁,充电桩也对外开放,私人电动汽车也可以使用。

  新出行客服介绍,个人的电动汽车也可以使用充电桩充电,通过APP扫二维码即可。“收费是根据国家电网的规定来的,平均下来白天一度电1.5元,夜间一度电1元,我们根据物价局的批准每度电加收6毛钱服务费。”

  选择充电桩充电,一般充两小时左右就能充满。“有的月租的,不使用专用的充电桩充电,也可以在这里借充电线在家充,不过那样得8个小时左右才充满。”新出行客服表示。

  而在济南,虽然“鲁e行”目前只针对公务用车,但是济南市民尝鲜共享汽车也指日可待。据国网济南供电公司爱普新能源公司总经理刘继勇透露,目前已有几家社会企业正着手对济南的共享汽车进行布局,而济南供电公司将全力支持社会企业发展,加快共享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共享汽车发展与管理需有统一的标准,不能两三家共享汽车的运营企业各用各的充电桩,彼此之间互不兼容。”刘继勇说。

  不过从“共享经济”的本质意义来说,“共享汽车”企业只是借助互联网拓展业务,并非真正的共享经济。

  据了解,目前,济南供电公司在市区建设的7个充电站已对社会车辆开放。

  “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全省推广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的规划,将大力推广“充电服务+汽车租赁”模式,促进电动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方面的推广应用。

  青岛市崂山区、高新区等已投建政府系统分时租赁充电站100余个,投放电动汽车200余辆,覆盖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的充电服务网络已具雏形。济南、济宁、临沂、潍坊等市也借鉴这一模式,全面启动各项工作。按照要求,青岛、淄博、潍坊、聊城、临沂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省级和其他市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逐年提高到50%以上。

  “在大交通的体系下,私家车是要逐渐控制、减少的。从供给侧和需求侧都要减少私家车的出行比例,而共享汽车的发展会带来这样的效果。未来,人们会将交通方式视为一种服务,这是一种出行理念的转变,从个人拥有出行工具到将出行作为服务进行消费,在需要的时候购买即可,而非一定要拥有足够的个人交通工具。”泰华智慧产业集团智慧交通业务总监刘冠华对共享汽车的发展给予肯定。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传忠 化玉军 张玉岩 见习记者 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