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7月1日,菏泽市纪委网站发布消息,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牡丹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中良公车私用问题:给予李中良党内警告处分。

  2、鄄城县水产局驾驶员陈海涛公车私用问题。给予陈海涛党内警告处分。

  3、单县曹庄乡人民政府管区工作人员陈志亮违规操办其孙子出生喜宴问题。给予陈志亮党内警告处分。

  4、曹县朱洪庙乡袁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张先义违规为其母亲操办三周年祭奠问题。给予张先义党内警告处分。

  5、成武县永昌街道郑河村党支部书记马铭峰违规为其母亲操办丧事问题。给予马铭峰党内警告处分。

  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筑牢纪律防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为执纪审查重点,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执纪、一寸不让,绝不姑息迁就。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对顶风违纪、巧立名目的“四风”问题,做到快查快结、从严重处,真正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点,落实到位。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