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2月18日讯(记者 马俊骥)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日前,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去年9月9日济南环境执法人员被打伤的“9·9”妨害公务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犯妨害公务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庭审现场,刘某称环境执法人员未出示执法证件,随后被视频证据“打脸”。本案将择期宣判。
2015年9月9日下午,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和媒体记者等7人,在市中区陡沟办事处大庙屯附近渣土场检查扬尘污染问题时,被1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围攻殴打,摄像机、手机等设备遭抢夺,4名环境执法人员及1名记者被打伤,一部车辆受损。9月10日,济南市公安部门将10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除1人情节较轻外,9人被刑事拘留。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据本案起诉书,事发时,济南市环境执法人员遭到被告人刘某威胁阻拦。被告人刘某通过对讲机、手机叫来王某、刘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对执法人员进行殴打,并打砸执法车辆,致人员受伤、车辆受损。
在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酒后行凶是否属“激情犯罪”、冲突前是否出示执法证件、“寻衅滋事”还是“妨害公务”等三个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