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分管外事的机会,不仅借机贪污公款,甚至连前妻、儿子出国旅游的钱,也要用公款报销。近日,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的一名干部因借出国考察贪污公款,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日前,历城区检察院指控:郭某在担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外事和接待工作的职务便利,单独以及伙同山东联合行程商务旅行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联合行程公司)副总经理赵某乙(另案处理),侵吞、骗取高新区管委会出国考察的结余团费。

  经法庭审理查明:郭某自2010年3月担任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分管综合服务中心接待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各类接待活动及出国考察活动的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在任职期间,其利用分管外事及接待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高新区管委会出国考察的考察费用人民币283773.2元、美金14437元(折合人民币88065.7元)。

  相关证据显示,2012年8月,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赴美日韩进行经贸考察,考察团共六人。郭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高新区管委会的名义接受济南东方车辆公司对该次出访提供的考察费用。考察结束后剩余团费379165元,郭某要求山东联合行程公司予以保管,该费用的支出山东联合行程公司均听郭某指示。郭某从上述费用中支出人民币225373.2元、美元14437元用于个人旅游及消费。

  关于此次经贸考察,有证人证实,当时赵某乙还曾拿来一张3万多元的相机发票,称郭某说是高新管委会买的相机,让其从剩余团费中报销,其签字同意。但财务人员说相机发票不好入账,其就想办法开了一张境外地接社发票,让财务把相机的钱报出来交给了赵某乙。所用的境外发票金额为5537美元,是一家阿根廷的旅行社帮忙开的。

  2011年7月,郭某让山东联合行程公司安排其前妻肖某乙、儿子郭某甲去法国、意大利和瑞士旅游,花费人民币30000元,并要求山东联合行程公司将该笔费用核算到高新区管委会之后的出国考察团费中入账。2012年8月,郭某在赴美考察期间,将其掌管的出国考察费用中的6100美元用于购买香奈儿皮包、太阳镜等个人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