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曹县一男子曾因盗窃罪判刑入狱,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伙同自己的女友变身“雌雄大盗”,驾驶摩托车先后在菏泽市区、定陶、成武等地多次抢夺独行妇女所戴金项链,作案10起,涉案2万余元。目前,两人已被开发区警方提请逮捕。

  7月27日下午6时许,菏泽开发区佃户屯办事处居民李女士骑车到田地里查看庄稼长势情况。“我正骑着电动车在路边行走,突然一辆黑色摩托车超过我了。”李女士称,后来那辆摩托车不知为何停在前方不走,也就没有注意。“等我超过他之后,我就一直感觉这辆摩托车一直在跟着我。”她说。

  等两辆车平行时,李女士腰部突然一阵疼痛,仿佛被人踹了一脚,而就在扭头的时候,驾驶摩托车的男子以及后座的女子就向李女士脖子上的金项链抓过来。见有人抢夺自己的财物,李女士使用双手阻挡,挣脱了对方,一边加速行驶,并大喊求救。男女见状骑摩托车逃跑,而等李女士回过神来发现,脖子上的金项链已不见踪影,遂报警。

  据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佃户屯派出所民警介绍,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取周边监控、走访周边群众等,锁定一辆黑色无牌摩托车上一男一女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与辖区7月25日发生的抢夺案嫌疑人特征吻合,遂将该系列案件串并案侦查。

  8月4日12时许,办案民警在定陶某购物广场将犯罪嫌疑人甄某、刘某抓获,并扣押其作案时驾驶黑色雅马哈125型号摩托车一辆。

  据犯罪嫌疑人甄某交代,2013年,他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一年两个月,出狱后一直在家务农。“后来,家中因事急需用钱,我便和女友刘某商量弄些钱。”甄某说,他曾听说骑摩托车抢黄金项链卖钱来钱快,于是决定抢别人的项链换钱。

  经查,犯罪嫌疑人甄某、刘某自2015年6月底以来,多次在菏泽开发区、定陶、成武、巨野以飞车抢夺的方式夺取妇女脖子上佩戴的金项链等,共作案10起,涉案价值2万余元。

  8月5日,甄某、刘某因涉嫌抢夺犯罪被刑事拘留。8月10日,两人被提请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