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司法鉴定,民警查扣的一辆无牌无证的常旺款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 记者陈延鹏 摄通过司法鉴定,民警查扣的一辆无牌无证的常旺款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 记者陈延鹏 摄

  电动三轮车在济南街头随处可见:有人认为它是机动车,有人说它是非机动车。11日,市中交警大队通过司法鉴定,济南市首次确定5款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并公布了电动三轮车的禁行路段。

  市中交警大队交通科民警表示,仅7月份市中区发生的6起死亡交通事故中,涉及二、三轮车辆的就有5起,占83%。据槐荫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民警介绍,槐荫区一季度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有40起,二季度上升到80起,而7月份就已经发生了35起。

  为何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频发?一位从业多年的交警告诉记者,许多小厂家生产的电动三轮车技术标准执行不严,安全系数较低。此外,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较差,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现象普遍。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在超速超员的情况下,车辆可控性大大降低,易造成交通事故。由于没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者往往没有理赔能力。

  针对日益增多的电动三轮车,市中交警有针对性地查扣不同厂家、不同型号款式的电动三轮车7款,并专门委托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逐一鉴定。目前已鉴定:雷沃福田、仓立、强立、常旺、岳丰5款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且不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库产品,将无法上牌和购买保险。即日起,驾驶这5款三轮车上路将会被交警处罚,还会被记分罚款甚至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