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为省钱 “差人”私排

  犯罪嫌疑人王某和曹某供述,2014年秋天,他们通过中间人韩某,从淄博某化工公司拉来化工废料400桶,存放在吕望工业园内,因为排放时会产生刺鼻性气味,他们选择半夜排放。每桶废液赚取50元的处置费。

  尝到甜头的王某、曹某两人又联系韩某,继续经营此事。通过韩某的牵线,他们从高青某化工厂运来化工废料320余桶存放在吕望工业园内。这次他们雇佣了劳务人员进行排放,分两次将100余桶、约10吨化工废液倾倒于养殖场两处渗坑内。还没排放完就被警方抓了现行。

  根据韩某交代,他只是中间人,一桶100元的处置费他扣下50元,从中赚取差价。

  为了继续深挖犯罪,民警加大了对韩某的审讯力度,韩某提供了淄博、高青两个化工厂联系人孟某、牟某的信息。随后,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传唤。

  通过审讯,孟某、牟某两人为公司部门负责人,对在明知韩某等人无任何化工废料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公司的化工废料交于四人处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