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向东营市河口区反馈专项巡视情况。6月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副组长、省委巡视机构巡视员徐青向东营市委常委、河口区委书记聂建军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随后,徐青同志代表巡视组向东营市河口区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岳德川同志出席反馈会并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聂建军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2015年3月9日至4月30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东营市河口区开展了专项巡视。巡视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专项巡视任务。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徐青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东营市河口区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改进选人用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措施不力,有的专项资金在申报、审核、拨付、使用等环节问题突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不严格,对干部队伍中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整治不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有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力度不够;有的机关干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意识弱,办事效率低;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处理。

  徐青代表巡视组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区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把各级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研究制定管用的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坚持有案必查和“一案双查”,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二是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和刚性执纪,持续整治“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坚持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领导干部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选拔干部。四是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切实抓好资金使用过程监管,健全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办法,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