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5日讯(记者 李榕 见习记者 刘潇) “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曾引发众多网友吐槽。事实上,生活中类似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还有很多:想注销户口,拿着火化证明不管用,得先证明你死了;想在家注册开网店,也得先开“不扰民”证明……5月25日,记者了解到,现如今的居委会“管得越来越宽了”,什么事都要社区盖章出证明,这令很多社区和居民非常头疼,居民“盖章难”、社区“章难盖”成一大社会问题。

  “本来人手不够,还得有专人负责盖章,有些证明实在让人很头疼。”北园小区建于上世纪80年代,是德州为数不多的老旧小区之一,并以外来人群及失业人群居多,每天来盖章的人数不胜数。

  “死人也要证明自己死了,这也是个天大的笑话。”北园社区工作人员称,几天前一位78岁的退休教师脑中风突然去世,家人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本来亲属将已故的老人火化安葬后,拿着火化证明去注销户口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复称,必须要有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才给予办理相关手续。“社区盖章一般都要经过调查核实,总不能让死人证明自己死了,社区又该如何调查盖章,给居民开具这样的死亡证明呢?”

  “儿子来认爸爸,爸爸不知道儿子。”北园社区的工作人员说,一个30多岁的小伙子拿着户口本(户主是父亲、另外两页是母亲和他)要求社区开亲属关系证明,主要用途是到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社区工作人员只好要求小伙子让其父母前来,对方以父母在外做生意为由拒绝,工作人员去向邻居调查取证,邻居证实了双方亲属的身份,小伙子在社区盖完章走了。几天之后,这家的二儿子找到社区,要求讨一个说法:凭什么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父母的财产过户给哥哥。社区本来给居民办事是个好事,到头来惹了无端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