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公布《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8日,7日进行语文、数学考试,8日进行综合、外语考试。

  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

  根据《意见》,语文、数学、外语试题满分各为150分;综合1和综合2试题满分各为300分;各科累计总成绩满分为750分。语文、数学、综合1(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综合2(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山东自行命题,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教育部命题。报考外语或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工作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口试内容与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口试成绩须于7月3日前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