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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不在了存款取不出

  半岛都市报5月17日讯(记者 景毅) 近日,青西新区的尹先生遇到一件麻烦事,两年前母亲代其在银行存了2万元,后来老人突然离世并且没有留下密码,导致无法取出这笔钱。

  43岁的尹先生家住青西新区胶河经济区,两年前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两年,今年4月份刑满释放。两年前刚入狱时,他因被狱友打断鼻梁骨获赔了3万元,母亲梁老太将其中2万元存入银行。生活窘迫的尹先生想起了这笔存款,但当他带着存单去取钱时,却被告知必须提供正确的存款密码,没有密码的话需要存款者本人带证件办理支取。然而,尹先生的母亲已于2013年因病离世,临走时也没留下密码。

  记者看到,这张存单的存款人确为梁老太本人,存款时间是2013年4月18日,存期一年。银行工作人员告知,这笔钱到期后没有支取,已经自动办理了续存。

  尹先生告诉记者,包括服刑期间的监狱领导、家里的父亲和弟弟等亲属都可证明这2万元存款就是他母亲代他存在银行的。尹先生认为,有了这些证人证言,再加上村里及派出所开的母子关系证明,即便没有存单密码,银行也应该可以办理,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据银行介绍,死者生前存的钱如果不进行处理,去世后都会算作遗产,如何支取由谁支取都有相关规定。银行表示,这些证人证言需要到公证部门公证才予以认可。之所以这么要求,一是为了避免一些人私自占有存款,二是避免今后死者遗产继承人因此出现纠纷。

  尹先生随后带着相关材料来到公证部门,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遗产继承顺序的规定,死者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由于死者没有立下明确的遗嘱,尹先生要想公证他是这2万元存款的唯一继承人,就必须让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确认放弃继承。

  尹先生发现,按照该规定,除了在世的父亲和弟弟需要签字证明外,还需要母亲的父母也就是他的外公外婆提供相关证明。“我姥姥姥爷早就去世了几十年了,从我出生后就没见过他们,这得怎么开证明啊?”尹先生疑惑道。对此,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下需要尹先生提供外公外婆的死亡证明。

  公证部门最后留下了尹先生的申请材料,表示将由公证员对现有材料进行审核,能否通过审核还得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