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30家租赁中介公开9项承诺:不发虚假房源 不违规收费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30日讯(记者 唐福晨)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家6部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的具体部署,切实规范住房租赁行为,10月30日,山东省组织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举办“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活动,30家中介机构做出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隐瞒房屋瑕疵、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强迫提供服务、不暴力驱逐租客、不赚取租金差价、不捏造散布涨租信息、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为“黑中介”发布信息等九项承诺。

  近年来,山东省机构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快速发展,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解决租赁双方供需矛盾、改善租房居民居住条件、稳定住房租赁关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住房租赁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住房出租重要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等,严重扰乱了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典型案例坚决予以曝光惩戒。同时要求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强诚信建设和信用评价,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多措并举规范租赁市场秩序。

  为引导全省住房租赁企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山东省30家有影响力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向社会郑重作出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不隐瞒房屋瑕疵、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强迫提供服务、不暴力驱逐租客、不赚取租金差价、不捏造散布涨租信息、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为“黑中介”发布信息等九项承诺,并倡议全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秉持守法诚信的原则坚守法律的底线,坚持依法经营、诚信立业,为群众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让群众租房更放心、居住更安心!

  附:山东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

  一、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经业主同意,不发布房源信息;不以虚假的房屋、低租金、图片等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不隐瞒房屋瑕疵。如实披露房屋真实信息,不隐瞒知悉的房屋漏水、甲醛污染等不利于房屋出租的重要信息。

  三、不违规收费及恶意克扣押金。不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不恶意克扣住房租赁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和预定金等资金。

  四、不强迫提供服务。不以隐瞒、欺骗、捆绑服务等手段迫使当事人接受住房租赁中介服务。

  五、不暴力驱逐租客。不采取威胁、恐吓、恶意涨租等手段驱逐租客。

  六、不赚取租金差价。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七、不捏造散布涨租信息。不实施租赁价格串通,不囤积出租房源,不制造住房租赁供求紧张气氛,不哄抬租金。

  八、不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不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强迫或诱骗租客签署租金消费贷款合同,不将租金消费贷款合同与住房租赁合同捆绑,不利用承租人或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

  九、不为“黑中介”发布信息。不为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黑中介”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做到房源信息发布主体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