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免去部分提取人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济南公积金提取材料大精简!

  济南公积金在便企利民方面又有新举措。自即日起,部分提取申请人可不再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网签备案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书了。

  今后,在济南范围内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户籍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不再提供户口簿;2011年1月1日以后在山东省内登记结婚的,可不再提供结婚证;所购房屋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暂不含莱芜区、钢城区)的,可不再提供网签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书。

  据公积金中心介绍,为确保信息安全,上述材料的核查,需提取人本人到公积金服务大厅现场授权。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减证便民工作力度,济南公积金中心加大了与济南市大数据局的联网力度,初步完成了与公安、民政、房管部门的数据互联互通。

  同时,济南公积金中心建议:为了减少不便,职工在办理业务时,尽可能携带户籍婚姻及房产证明要件原件,如果出现信息查询不到时,做必要补充;出现信息不准确时,能够进行核对更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吕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