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3时许,“聊城交警”微博接网友留言举报,网友发来的照片显示,两名小孩子通过天窗坐在行驶的轿车顶上。“昨晚茌平新政路拍的,孩子就坐到车顶上,心真大!”这位网友说,接聊城交警支队转来信息后,茌平交警大队立即行动,确定车主,并与车主取得联系。

  9月3日下午3时许,车主兼驾驶人夏女士惊慌地赶到交警大队。原来,她有俩娃,9月1日晚在茌平县新政路与龙山街路口等红灯时,两个孩子将身体伸出天窗,异常淘气的二娃还坐到了车顶上,这一幕被热心网友拍了下来。茌平交警大队民警告知了驾驶人违法行为的危害,对其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二项给予驾驶证记2分,罚款50元处罚。夏女士诚恳表示,以后会做到安全文明驾驶,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茌平交警提醒驾驶人,天窗晒娃,这样做不仅危险,更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孩子淘气将头伸出汽车天窗外,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一是如遇紧急情况刹车或遭遇后车碰撞,由于惯性,儿童极易被甩出车外;二是意外按到关窗键,易夹人;三是儿童被车外物体碰撞。任何一种风险一旦降临,都有可能致命。对于孩子,他们可以淘,但是家长却不能惯着,当孩子逾越规矩时须及时叫停,这才是对他们真正的爱。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怀磊通讯员常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