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事故车的停车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行政强制所产生的停车费,另外一部分是司法强制所产生的停车费。前者由政府财政买单,后者却要事故车车主买单,这让不少事故车车主感到疑惑。

  车辆为何停在指定停车场

  “因为要对事故车辆进行痕迹鉴定等,需要将事故车辆停放到专业的涉案停车场,也就是交通肇事救援中心。”济南交警相关工作人员称,涉案停车场比社会停车场管理严格,车主不能将车随便提走,这能保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客观性。

  对于法院查封车辆停放在交警部门指定的交通肇事救援中心停车场的问题,天桥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道,法院系统没有专业的停车场,只能让交警部门协助解决查封车辆停放的问题。

  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在哪

  5月30日,记者来到美里路西头的交通肇事救援中心时,工作人员称其停车费有物价部门的收费依据,但是没有找到具体的法律条文。报道刊发以后,济南交警相关工作人员答复道,涉事停车场公示的停车费是其自主定价,而收费的依据是上世纪90年代的一份文件和如今社会停车场的停车费标准。

  “那个文件应该失效了,但是每天40元的停车费参照了其他社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该工作人员说,社会停车场的停车费是按小时计算的,有的停车场每小时停车费是5块钱,一天就是120元,这比涉事事故车停车费高很多。

  这笔停车费到底该谁买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此涉事停车场并未收取事故车辆在交警查扣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那么,在法院保全查封期间的停车费该由谁来买单呢?

  “如果我们法院有自己的停车场,应该也不会收费的,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天桥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称,后续产生的停车费用不归他们管。

  该工作人员说停车费是由停车场收取的,但是他不知道停车费该不该收,也不知道相关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停车费究竟是如何产生的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说,他们在审理该起民事案件时并未见到刘俊驰,而刘俊驰是在一审判决以后才提出了车辆“解封”的申请。对此,刘俊驰说他参与了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否认了该工作人员的说法。

  “这辆事故车是诉前保全,当事人只要交纳几万块钱的保证金就可以提车。”天桥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说,如果当事人办理了保险就可以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而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也会在赔偿以后返还。但是,刘俊驰认为保险公司会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也就没有交纳保证金,从而产生了天价停车费。

  因此,天桥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建议车主在遇到车辆保全时可以通过交纳保证金的方式提车,这样车辆能够正常行驶,只不过不能进行车辆的买卖、转让过户等。

  针对此事,有网友建议司法机关及停车场要提前告知车辆保全的时间可能较长,由此产生的停车费也会很高,从而让车主有知情权。

  (生活日报首席记者 程凌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