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入春以来,济南气温回升迅速,大风天气集中,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群众扫墓祭祖活动日渐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此济南市多部门也联合发文提倡文明祭祀,绿色出行,严禁在林区及周边吸烟、野炊、焚纸烧香、燃放烟花;林区及周边餐饮、旅游等经营业户,要严格火源管控,严禁违规用火;农民朋友严禁烧荒、烧地堰。市中区提前着手、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科学备战,突出抓好防火宣传、火源管控、物资储备、队伍管理、督导检查等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努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但是仍有个别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加之传统习俗的影响,以及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依然忽视火灾安全风险和行为后果,或不听劝阻或疏忽大意,漫天烟雾污染了环境,随处可见的明火也成为火灾高发的重要原因。

  4月5日济南市中区兴隆街道钅广村和王家窝坡村发生两起山火,火灾系上坟烧纸导致,目前山火已被扑灭,违法嫌疑人被警方分别处以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

  4月5日下午14时19分,兴隆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位于市中区兴隆办事处钅广村发现山火,巡查力量立即赶赴现场,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14时43分派出所又接到报警称:在市中区兴隆办事处王家窝坡村发现山火。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两起山火警情,市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调集公安,消防,园林会同兴隆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封控现场、组织救援,疏导交通。在王家窝坡村现场,救援力量迅速将火情扑灭,兴隆派出所民警当场控制引燃火灾的嫌疑人刘某花(女,67岁),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查:其因上坟烧纸引起山体火灾。

  在钅广村现场,救援力量快速展开救援,并将明火扑灭,民警对现场烧纸的刘明某慧(女,32岁,钅广村人)、黄某玉(女,56岁,钅广村人),进行制止,并将两人及其亲属带回派出所审查,对其进行训诫。下午17时08分,派出所又接到报警称,钅广村现场起火点发生复燃,救援力量立即二次进行扑灭,直至21点22分左右,彻底将山火扑灭,并留下值守人员。期间,民警针对引发钅广村火灾的嫌疑人,持续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走访村干部时了解到,钅广村村民陈某艳(女,45岁)当日下午有上坟烧纸引起火灾的重大嫌疑。民警立即赶往其家中调查核实,在民警的反复工作下,其迫于压力承认下午上山上坟烧纸引燃山火,本人试图扑灭未成功,通知村干部后,离开现场。

  针对案件查处工作,市中警方组织精干力量连夜对引发两起火灾的嫌疑人进行审查。经查,违法嫌疑人刘某花(女,67岁,住阳光舜城中区)于4月5日下午14时许在王家窝坡村南峪给其公公上坟时,由于烧纸不慎点燃杂草,引起火灾,过火面积约7亩,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以治安拘留十五天的处罚;犯罪嫌疑人陈某艳(女,45岁,住济南市兴隆钅广村)于4月5日下午14时带其儿子到钅广村东头山的山脚下给其公公上坟时,在烧纸过程中不慎引燃坟周围杂草并引燃山上的灌木丛,引起山火,过火面积约6公顷,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失火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在此,市中区倡导社会群众,清明祭扫摒弃旧习,用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发扬传统,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此外,公安机关提示社会群众,进入林区时不要携带火种,严格禁止抽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烧秸秆、烧田边地脚等行为。由此引发山火灾害,将承担法律责。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范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