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营市城乡居民可以开始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今年的征缴工作不仅政策有变化,缴费方式也增加了手机APP缴费,与往年相比覆盖范围更广,缴费更方便,为130余万居民提供了全天候全时段服务。

  东营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有哪些变化?记者了解到,个人缴费标准为在校学生(含高校学生)个人缴纳16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纳260元。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东营市居住证,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外地市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后从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东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由政府代缴300元的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60元缴费补贴。父母参加了外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当年,办理东营市落户手续,其父母提供外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当年度缴费证明,按年度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随父母(至少一方取得东营市居住证且新生儿出生之日居住证已满半年)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办理落户或居住手续的,可参加东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出生三个月以后,不再享受落地参保政策。

  据介绍,城乡居民可以到合作金融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以通过下载安装“东营人社”手机APP,注册登录后为自己或亲属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时随地,简便快捷,详细缴费流程可关注“东营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同时,提醒广大城乡居民,2018年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征缴期限是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2月20日,请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城乡居民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