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2月9日讯(记者 李瑞平 通讯员 李正伟)为获取高额利润,夫妻二人先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舒肤佳香皂及雕牌肥皂,销售金额达二百余万元。近日,济南一对夫妻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平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013年9月4日,平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机关包村居民警会同孝直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时,有群众反映村内商店销售假冒舒肤佳香皂,民警随即对孝直镇辖区内乡村商店进行了逐一检查,经检查,民警发现不少农村商店内销售的舒肤佳香皂为假冒产品,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孝直镇多数乡村商店内假香皂均是在孝直镇某百货批发超市内购进。

  民警随即以例行检查的名义对此百货批发超市进行调查。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得知两名肥城籍男子刚送完货驾车离开,且所送货物正是假冒舒肤佳香皂,民警立即驱车追赶,在105国道临近东平县边界处,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付某生抓获。根据付某生供述,民警又在肥城市王瓜店镇的仓库内将另一名嫌疑人傅某国抓获,并当场查扣假冒舒肤佳香皂及雕牌肥皂100余箱。

  为彻底查清制假人员并捣毁窝点,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案人员顺线追踪,对假货的来源进行追查,经过缜密侦查,2013年11月26日,平阴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最终将上线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强(男,38岁,临沂市人)、梁某连(女,39岁,临沂市人)抓获归案。

  经查, 2010年至201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强、梁某连夫妻二人以营利为目的,在临沂市河东区其家中设立生产窝点,从临沂某日化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洗衣粉的原材料,并从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县犯罪嫌疑人林某贤处购买假冒汰渍和碧浪洗衣粉的包装标识袋,大肆生产假冒“汰渍”及“碧浪”洗衣粉,并购进假冒“舒肤佳”香皂,后将上述假冒洗化用品销往山东省平阴县及甘肃省、安徽省、江苏省、等全国4个省份的多家百货批发超市,涉案价值达二百余万元。

  2014年11月3日,平阴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强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九万。梁某连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八万八千元。非法所得2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