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重点,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社会化、数字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许多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创新服务模式,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用好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拓宽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一是统筹推进尼山书院、社区儒学和乡村儒学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创新推进“图书馆+书院”模式,聘请许嘉璐先生担任“尼山书院山长”,成立山东省尼山书院理事会,制定“尼山书院”建设标准,建立专家库和推荐书目,开通官方网站,与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为尼山书院建设提供理论和学术支撑,举办了五期全省尼山书院管理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山东省尼山书院会讲、“尼山书院国学公开课”等系列示范性活动,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省图书馆尼山书院被国家图书馆授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基地试点单位”。同时,推动省尼山书院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在济南成立了首家示范性“社区儒学讲堂”并开讲。鼓励专家、学者深入乡村开设讲堂,编制全省统一教材,以儒家道德教化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制定了《山东省社会力量兴办尼山书院认定管理办法》,吸引了一大批民营企业家、社会组织踊跃加入,开办国学讲堂,深受市民欢迎。截至2014年底,全省建成尼山书院67个,开展活动1300场次,服务群众超过17万人次;建成社区儒学讲堂694个,开展活动2000余场次,服务群众近15万人次;建成乡村儒学讲堂2735个,开展活动1.1万余场次,服务群众55.5万人次。我省“图书馆+书院”模式得到文化部充分肯定,徐向红厅长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并在全国推广。二是古籍保护和传播利用工作成效明显。我省独具特色的集普查、修复、展示、研究、利用“五位一体”的古籍保护工作机制,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省图书馆先后承办第五期全国古籍修复技术培训提高班、山左先贤与齐鲁典籍研讨会暨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第35届年会,发挥古籍在传承传播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三是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成果丰硕。以传承和弘扬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建设,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作。经文化部评审,我省共有25个县(市、区)、乡镇(街道)入选文化部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居全国前列。

  二、完善设施网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按照构建“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要求,以举办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为契机,不断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整合公共文化资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覆盖。一是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备。十艺节期间投入249亿元,2014年投入60多亿元,全省公共文化设施整体改善。其中,新建、改建市级图书馆、文化馆20个,县级图书馆、文化馆132个。新建省博物馆、省美术馆,省图书馆和省文化馆均为国家一级馆。目前,全省各级图书馆157个,其中国家一级馆76个、二级馆42个、三级及无等级馆39个。文化馆155个,其中国家一级馆70个、二级馆37个、三级及无等级馆5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835个,符合要求的文化大院或综合性文化中心69900个。全省建成文体小广场52000个。二是抓好均等化配置。各市按照与省政府签订的《山东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截至2014年底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全省5.2万个行政村建成文体小广场,占总数的73%。加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带动农村文化全面繁荣。推进公共文化单位总分馆制,建立流动服务制度。促进区域均等,加大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扶持力度。先后投入资金5600万元,新建、改建文化活动室(文化大院)14.36万平方米,扶持3035个重点贫困村建成文化大院(文化活动室)。其中,在以基层投入为主的基础上,2014年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2500万元彩票公益金,对1万个农村文化大院(综合文化中心)进行了优化升级。促进群体均等,强化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服务力度,为特殊群体量身打造文化服务产品。在全国率先建成面向视障人群的公益性数字文化服务应用平台——山东省盲人数字图书馆,首创“一站、一网、一库”(数字图书馆网站、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数字资源库)的建设服务模式。“五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进一步提升,“十二五”以来,新增服务项目6735个、窗口5120个,服务群众9155万人次,为农民工、残疾人、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新增服务窗口435个、服务项目269个。

  三、抓好各项试点,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

  2014年8月,省政府在曲阜召开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我省全面启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成立了由省文化厅牵头、23个省直部门参加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制定工作章程,明确责任分工。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在协调机制运行框架内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并即将出台实施。各市参照省里的做法,加快推动,大部分市和一部分县已经建立起本级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二是抓好标准化等试点工作。拟订了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并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村文化大院建设和服务标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和服务标准、“尼山书院”建设和服务标准。按照文化部要求,对省级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扩大试点范围。6个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市、5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市、10个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标准,强化保障措施,探索形成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在标准化试点方面,烟台市自2013年起开始实施了《基本公共服务行动计划(2013—2015)》,威海市开展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应用与认证工作,潍坊市初步制订了镇级公共图书馆一体化服务建设标准,青岛市结合《新型农村社区文化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建成新型农村社区文化中心500多处,较好地发挥了综合服务功能。东营市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指导各县区按试点要求配齐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员。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方面,济宁市针对现状制定了提升服务、完善设施、整合资源建设等专项方案;枣庄市积极协调体育彩票扶持基层村居建设工作,第一批60个村居文体中心小广场配套体育器材已落实到位;日照市结合实际,在综合文化中心建设中制定了“一厅”、“一场”、“两栏”、“十室”、“十个门类文化器材”、“十项文化服务功能”、“六支队伍”为内容的建设标准,并落实实施。各试点市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滕州市设立专项财政资金220万元用于扶持试点村居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提升。在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方面,济南市三馆成立理事会,博兴县文化馆、临清市文化馆已初步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肥城市文化馆积极探索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挂钩,初步制订了绩效评估考核制度。

  四、鼓励多元参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一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围绕“购买什么、如何购买”,不断健全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促进购买服务规范化、常态化。一方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另一方面,积极发展以竞争性购买为主,涵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多元化公共服务购买模式。2014年,省文化厅投入500万元,以政府购买的形式为6000个优秀小广场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各地积极探索,创造出一批成功经验。省图书馆以政府采购方式购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东营市以政府购买演出服务的方式开展“进千村乐万家”活动,青岛市、威海市、烟台市采购文化管理服务,济宁市推行公开招标机制开展惠民演出,日照市购买公益性文艺演出和文艺作品,淄博市、威海市、泰安市政府购买文化惠民演出,聊城市、临沂市政府购买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文化服务岗位等,都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积极扶持文化类社会组织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明确角色定位,降低注册门槛,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或者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其发展。引入多元主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竞争性公共服务生产领域,拓宽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途径。青州市借助文化行业协会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文化活动数目、规模、受众逐年递增。截至2014年底,共设25个分会,拥有会员单位150个,会员2万人,形成了以综合文化行业协会为主体,专业分会为辅助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发展壮大文化志愿服务队伍。截至2014年底,全省县以上文化志愿者组织机构334个,注册文化志愿者23万余人,年开展培训、活动4.7万期次,服务群众1700余万人次。在全省开展了“文化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和“文化志愿服务十大年度人物、优秀人物”评选,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组织实施了“春雨工程”示范活动,与甘肃、宁夏、贵州合作开展了齐风鲁韵大舞台、书画名家大展台等活动。青岛、烟台发挥示范区优势,组织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促进了内地与边疆的文化交流。在文化部2014年“文化志愿服务推进年”优秀典型评选中,省文化厅、青岛市文广新局、烟台市文广新局被评为全国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工作优秀单位,6个文化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示范项目。全省群众文化辅导团队发展至20万人,登记在册的庄户剧团5600余支,群众文化队伍30余万人,业余文艺骨干45万余人。组织管理完善、运行规范有序、服务内容丰富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五、丰富资源手段,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

  统筹文化资源共享工程,推动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字化,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服务,提高公共文化产品对群众的吸引力。目前,全省建有文化共享工程分支中心157个,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8万个,年服务人次超过6000万,组织培训10万余人次。各级图书馆数字资源量实现较大增长,省图书馆达到110TB,同比增长11%,各市平均可用数字资源量近30TB。全省建成公共电子阅览室9391个,服务终端10余万台,3G网络终端4100个,年服务5000万人次,可监测服务人次居全国第一。启动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建成海疆公共电子阅览室15个,开展了乡镇示范点建设,启动建设15个数字文化驿站,方便基层群众通过数字终端随时随地获取数字文化资源。同时,启动了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项目建设,开通了尼山书院网站和尼山书院手机客户端应用。

  六、夯实发展基础,推进公共文化重点工程

  以深入实施公共文化重点工程为抓手,夯实文化发展基础,扩大文化惠民成果。一是创建带动工程取得新成效。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国文化先进单位(县)创建、第九批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评选命名、首批省级示范区验收、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区(项目)中期评估和第三批申报等工作。我省现有全国文化先进县(先进单位)40个,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88个,总体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分别1个、2个,示范区、项目创建单位分别有2个、4个,22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5个市级、17个县级),27个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为推进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综合文化站规范化建设工程有序推进。依托我省被确定为全国东部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唯一试点省份的基础和优势,按照文化部评估标准,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首批文化站评估工作。全省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83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进入规范化建设阶段。三是公共文化辅导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去年,省文化厅在山东大学全国基层文化干部培训基地举办广场舞骨干培训5期,尼山书院管理和师资骨干培训班7期,对近千名基层文化干部和各级尼山书院负责人及管理骨干进行了培训,提升了基层文化工作者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七、繁荣创作演出,提高文化产品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文艺创作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院团年新创作剧目80余部,新创作群众文艺优秀作品600余件,每年举办县级以上较大规模展览2100余场次。以筹办十艺节为契机,全省新创作重点剧目62台,群众文艺节目4400余个,参加县级以上选拔的美术作品1.32万幅。39件作品参加群星奖比赛,其中,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作品各8件,广场舞3件,合唱4件。器乐合奏《石韵﹒泰山》、群舞《闯关东》、广场舞《豪情鞭鼓俏秧歌》、戏剧《我们的名字》、曲艺《孔子试徒》等32件群文作品获得十艺节“群星奖”,弦索乐《乡音和鸣》、广场舞《雩》、山东琴书《闹喜宴》等7件作品获得“优秀演出奖”,获奖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并遥遥领先。结合备战十一艺节“群星奖”,对推进全省群众文艺精品创作进行动员部署。2014年,全省各级新创670余件内容健康、题材多样、艺术性观赏性和时代性俱佳的群众文艺精品,经过专家审核评议,共择优选出76件优秀作品入围重点打造名单。二是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围绕十艺节、各类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喜庆十八大,相约十艺节”八大板块系列文化活动、“群星奖”新创作作品“六进”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民俗文化艺术展、民间艺术汇演、书画展、才艺大赛、花灯艺术展演、舞蹈公开赛等群众文化活动。成功举办第十六届中国老年合唱节,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1支老年合唱团队参加,参演人员近3000人,山东4支参赛队伍取得优异成绩,荣获赛事最高荣誉奖“齐风杯”2个。举办“幸福舞起来”—山东省首届中老年广场舞大赛,800余支广场舞队伍、3万多名广场舞爱好者参加活动。全省每年在3400多个规模较大的文化广场,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演出5万余场,国有文艺院团每年送戏下乡演出1.3万余场,参与群众达3000万人次,极大地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