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5月14日讯 “刚买的面包,吃后发现奶油都酸了!”13日,市民江女士向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热线(0532-66568111)反映,5月11日上午她在青岛市四方区海琴广场利群商场购买了两个古德夹心面包,食用后察觉奶油已发酸,查看得知面包已过保质期。对此,利群海琴客服人员李女士坦言,过期食品未及时下架确属商场管理问题,后期会处罚相关工作人员。
爆料:利群海琴商场售过期面包孕妇直呼“坑人”
江女士已怀有4个月身孕,5月11日上午她在青岛海琴广场的利群商场购买了古德面包,准备当早餐食用。“吃了几口察觉奶油已发酸,仔细一看面包竟过了期。”回忆起此事江女士依旧气愤,江女士表述,该古德夹心面包生产日期为5月8日,保质期3天,而她5月11日购买时已过期一天,商场却在正常销售。
“过期食品不应该及时下架?这不是坑害消费者吗?”当天,江女士带着面包来到超市,工作人员称,过期面包可以退并赔偿一个好面包,但后期出现的一切问题概不负责。虽然商场按照原价赔偿了江女士,但商场交涉人员的处理方式,以及满不在乎的态度让江女士很不满。
利群海琴:承认失误会处罚相关人员
13日下午,中国山东网青岛频道记者致电青岛海琴广场利群商场客服,客服人员李女士告诉记者对于过期食品未及时下架的情况确实会存在,是因商品太多销售人员工作疏忽所致。“出现过期食品,我们会给予消费者十倍赔偿。”李女士称,因考虑到当事人是孕妇,他们也会尽量满足消费者要求。“销售过期食品确实不应发生,商场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李女士称,他们会马上联系消费者,给消费者合理解释。
事后,记者向李女士了解到,对于此事工作人员已向李女士道歉,“我只想得到超市人员的认错态度,已经道歉就不再追究,希望商场以后能加强管理。”
消保委:明知过期仍正常销售需给予“十倍赔偿”
为此,记者咨询了青岛市消保委宣传科孙科长,他认为商家在明知、应知过期食品却并无及时下架,给消费者造成的危害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十倍赔偿。“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保质期,以防买到过期的食品。”孙科长强调,孕妇、老人等弱势群体更要注意食品安全,以防病从口入。